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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台湾工业园介绍

09/01/2003/10:01
华夏经纬网
   

    园区概况

   “东港台湾工业园”规划面积1.06平方公里,起步区0.42平方公里,北依韩国东洋物产公司,南临中央大街,东接铁路编组站和仓储库区,西靠人民大街。该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工业用地五十年,居住用地七十年。起步区详细规划布局是:将规划用地以方格落网均匀分割成长方地块,面积在1公顷左右。路网简单明了且方便快捷,符合工业建筑布局和运输的要求。在建设时,可根据不同企业用地需要,合并成2公顷以上适应各类工业企业的用地地块。西侧布置两块扇形公共绿地,在其中,可安排少量服务性商业以及变配电等市政设施,同时形成工业区的休憩中心。南侧设一支路,路南布置以商业为主、办公为辅的商业区或厂前区,使毗临中央大街的地段有浓烈的商业气氛和优美建筑形式。

东侧沿路后退20米,作为绿化隔离带,并预留一地块作为社会停车场。以保证工业区和火车站前车辆停泊及环境美化。

优惠政策

1、“东港台湾工业园”团地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给予价格优惠。土地转让金缴纳时间可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20%的定金,90天内再付转让金30%,余下转让金,允许团地开发商在五年内分期分批以实际招商到位并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时缴付。

2、团地开发免交土地使用费。

3、团地开发商向第一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的土地增值税,由开发区财政补贴地方留成的100%。但第二方再转让时须依法缴纳全额土地增值税。

4、经大东港海关批准,台园内的产品出口企业可设立保税工厂和保税库区。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税率为零。

5、在“台湾工业园”内兴办的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按24%执行,自盈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年,减半三年,第六年至第十年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奖励给企业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生产性出口企业按规定减免税满后,当年出口产品值达到企业产品总产值70%以上的,可继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在台湾工业园内从事农业、工业生产、能源交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产性项目及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其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开发区全额返还;免征首次建设房地产税。对进区企业实行“无费区”办法,即各种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开发区财政支付。

优惠待遇

1、台胞投资者在本区工作、生活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在本区的投资、购置的资产、知识产权、投资所得利润和其它合法权益,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台胞在本区内的投资形式依法自主决定,既可办制造业,也可进行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参股、购买、租赁或承包经营企业;购置有价证券和房产等。

3、台胞投资者可在本区设立中介机构,从事信息咨询等活动;设立商业机构,从事商务活动;举办台湾产品展览、展销,进行寄售活动。

4、台胞投资者获得的净利、股息、红利和其它合法收入及聘用的境外员工的合法收入,可依法汇出境外。

5、台胞投资者和所聘境外管理人员及亲属,经申请可办理暂住证和多次入出境证件。

6、对在“台湾工业园”工作和生活的台胞及其家属给予办理暂住户口,其子女可以按规定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入学。在市内浏览、住宿、就医、乘车、安装电话、购买和租赁住房,其付费标准享受本市市民同等待遇。

7、对有贡献的招商者和台区内的企业家,可获得东港市政府授予的荣誉市民称号和奖励。

8、设立台胞协会,用于协调、交流公共关系,加强社会联谊。

优质服务

东港经济开发区将为“台湾工业园”设立项目服务中心,组织招商局、土地城建分局、公用事业处、供电、工商、税务、财政、公安分局等服务机构,无偿为投资者提供代办企业注册、登记和开工建设的全部手续,实行优质、高效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天候的服务。同时时协调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外运、外代和银行等涉外机构,为企业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组织区内的旅游宾馆、外商公寓、娱系中心、体育场、各类学校、中、西医院等为园区内企业和台商提供热情、细致的服务。

东港经济开发区,一片沸腾、诱人的沃土;“东港台湾工业园”,一块建功立业的风水宝地。正以她沿江、沿海、沿边的独特地域优势和国际口岸的区位优势,承载着全市人民的热情与希望,迎接台湾企业家前来投资发展。我们愿与您携手并肩,共同创造中国第一流的“台湾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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