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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與抗日浪潮

10/16/2003/12:07
華夏經緯網
 

  1894年,日本發動對中國的侵略戰爭,這一年是農曆甲午年,史稱“甲午戰爭”。中日甲午戰爭進行了8個月,以中國的失敗而告終。次年4月17日,腐敗的清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將台灣及所有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馬關條約》正式簽訂的消息傳出後,全國震驚,群情憤慨,當時恰逢會試之期,各省舉人集中北京,康有為、梁啟超首先發難,集合奉天、四川、福建、江蘇等18省舉人,召開1200人大會,並聯名“公車上書”,主張廢棄條約,力圖自強;反對賣國求榮,主張遷都抗戰。
  割臺惡訊傳到島內,全臺人民如“暴聞轟雷,驚駭無人色,奔相走告,聚于市中,夜以繼日,哭聲達四野。”群眾悲憤到了極點,他們鳴鑼罷市,並擁入巡撫衙門,高呼:“寧戰死失臺,決不拱手而讓臺!”的口號,堅決反對割讓台灣。
  協理台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侵佔,他們堅持了近半年,歷經大小百餘次戰鬥,抗擊了日軍3個師團和1支海上艦隊的進攻,打死擊傷日軍3.2萬多人,日軍中將和少將各一名在侵台中斃命。因為力量懸殊,島內人民的反抗終遭失敗。從此,台灣淪為日本殖民地達50年之久。
  日本本是一個先天不足的軍事封建帝國主義國家,軍人力量的強大,寄生地主和特權資產階級同時存在,這決定了它對台灣人民的統治和壓迫具有極大的殘酷性。日本土地貧乏,資源缺少,畸形發展的先進工業和相當狹小的國內市場的矛盾,又決定了它對台灣人民的榨取、掠奪具有無比的徹底性。日本侵臺50年間,除了軍事上對台灣人進行血腥鎮壓外,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對台灣人民進行奴役和迫害。
  日本侵佔台灣後,建立了嚴密的警察制度,控制台灣社會,並且利用保甲制度作為警察政治的輔助工具。日本軍警無惡不作,把台灣人民當作砧板上的魚肉,任意宰割、欺淩。
  在經濟上,實行“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政策,由台灣向日本提供稻米和蔗糖;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則配合日本的侵略政策,在台灣發展與軍需有關的工業,把台灣當作日軍的後勤補給基地。
  日本統治者在台灣還極力推行“皇民化”教育,灌輸忠君(天皇)愛國(日本)思想。所有學校要以日文為主課,學生一律改用日本姓名,嚴禁中國戲劇、音樂或武術表演,廢止中國寺廟祭典,嚴禁漢人奉祀家神。日本殖民者妄圖以此消滅台灣同胞的民族意識,割斷台灣同胞同祖國大陸人民在精神、感情上的聯繫。
  面對日本殖民者的血腥統治,台灣人民從未屈服過,他們一直與侵略者進行著堅強的鬥爭。這其中,以“霧社起義”最為有名。
  霧社(“社”是台灣少數民族的部落組織)位於台灣中部的南投縣,靠近著名的日月潭,因這裡長年雲霧繚繞而得名。霧社一帶10多個村寨的台灣同胞,因不滿日本人的剝削欺淩,一直醞釀著起義。雖然他們明知毫無勝利的希望,但仍然下決心與日本人同歸於盡。1930年10月28日,是日本“神社祭”的日子,按慣例霧社地區要舉行各學校聯合運動會,霧社附近的日本官吏都要來觀看,他們就把起義的時間定在這一天。28日上午,日本人正在觀看運動會開幕式,突然一名台灣青年飛身跳上主席臺,手起刀落,一個侵略者頭子的腦袋應聲落地。這時幾百名起義者呼嘯而至,將主席臺上的日本侵略者全部砍光。接著,1500多名起義者攻下了霧社警察分室及12個駐在所,殺死日本侵略者137人。日軍出動5000多人于31日開抵霧社,並用山炮向起義軍轟擊。起義軍退至山谷,築起工事,誓死抗擊。日軍久攻不下,于11月18日出動飛機對群眾施放國際上禁用的毒氣彈,大部分起義者死於敵人的毒氣之中。起義最終失敗。
  霧社起義發生在日本統治台灣達35年之後的“模範殖民地”,表明日本對台灣統治的虛弱與不得人心。這次鎮壓中,日軍悍然使用毒氣,遭到世界輿論的嚴厲遣責。起義中,霧社人民前赴後繼,視死如歸,他們用鮮血和生命,為台灣人民反抗外來侵略的歷史,譜寫了極其悲壯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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