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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陳水扁“台獨”路上的軌跡

05/26/2004/09:46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526日訊:據中新網報道,最新一期的《瞭望》刊出署名黃海的文章,就陳水扁剛剛拋出的所謂“520就職演說”,分析了陳水扁在“台獨”路上的軌跡。文章主要內容如下:

  陳水扁的身上本來流著中國人的血。他祖籍福建漳州詔安縣太平鎮白葉村。自其先祖陳烏渡海去臺,祖祖輩輩都是勞苦的農民,第九代的陳水扁也是佃農出身。誰曾料想,這個根就在祖國大陸的陳水扁,卻數典忘祖,一心妄圖分裂中國和中華民族,成了死心塌地的“台獨”分子。

  陳水扁是靠“台獨”起家的“台獨”死硬分子。陳水扁在台灣大學讀法律系時,被民進黨尊奉為“國師”的急進“台獨”分子李鴻禧,就對他灌輸了滿腦的“台獨”理念。1976年他開始當律師。1979年,在“美麗島事件”中,他因擔任“台獨”元老黃信介的辯護律師而名聲大噪,也掘到了政治上的“第一桶金”,于1981年當選台北市“議員”。隨後他擔任了《蓬萊島》雜誌社社長,致力鼓吹“台獨”主張,1985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在陳服獄期間,他的老婆吳淑珍“代夫出征”,競選上了“立法委員”。陳出獄後擔任了老婆的特別助理,並於1989年當選“增額立法委員”,從此殺進政壇。

  陳水扁是民進黨“台獨”黨綱的鐵桿捍衛者。民進黨于1986年創黨之初,就明確制定了“台獨黨綱”,主張依照台灣“主權”現實,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並制定新憲法。陳水扁于1987年加入民進黨,很快就成為民進黨的政治明星。他于1990年至1994年擔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1994年代表民進黨競選台北市市長成功,1998年競選連任台北市長失敗,2000年代表民進黨競選“總統”成功,2002年他擔任了民進黨主席。

  民進黨執政後,為消除台灣人民對其搞“台獨”的疑慮,一些黨員曾主張刪除“台獨黨綱”,民進黨內也進行了多次公開辯論。但以陳水扁為首的“台獨”基本教義派頑固堅持“台獨”立場。2001年10月,民進黨在高雄市召開全代會,確立了所謂“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黨綱”地位。而1999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承認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須經由台灣全體居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這個“決議文”換湯不換藥,沒有改變“台獨”的實質。從民進黨的骨幹到成為主席,陳水扁一直高舉著民進黨“台獨”、“公投”兩塊“神主牌”。

  此外,陳水扁也是李登輝“兩國論”的忠實繼承者。李登輝常自詡為“台灣民主之父”,陳水扁則自詡為“台灣之子”。在政權的傳承上,民進黨和陳水扁都是靠李登輝“奶”大的。李登輝上臺後,讓原來被視為罪犯的“台獨”分子、流亡分子紛紛回到島內,並讓民進黨借所謂的“民主選舉”不斷坐大。1994年陳水扁和新黨的趙少康、國民黨的黃大洲競選台北市長,李登輝為阻止選情領先的趙少康當選,操作“棄黃保陳”,讓陳水扁登上了台北市長寶座,這也是民進黨第一次取得重要的行政權力。2000年,李登輝又執意阻撓“連宋配”,直接造成連戰和宋楚瑜分裂,暗助陳水扁以39%的得票率取得“總統”寶座。

  在“台獨”理念上,陳水扁和李登輝更是一脈相承。李登輝提出了臭名昭著的“兩國論”,陳水扁則提出了“一邊一國論”。2002年8月3日,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第二十九屆年會在日本東京舉行,陳水扁通過電視直播方式致詞宣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與大陸,一邊一國,要分清楚”,他還叫嚷“認真思考‘公投法’的迫切性”,鼓吹“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一邊一國論”與“兩國論”如出一轍,充分暴露了陳水扁的“台獨”嘴臉。

  陳水扁是“公投制憲”“台獨路線圖”的設計者。“公投”、“制憲”、“建國”,是“台獨”分子夢寐以求的“三部曲”。李登輝也多次提出他的“台獨”夢,即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制定新憲法,並讓台灣正名運動成功,然後以“台灣國”名義參加北京奧運會。陳水扁對此明確提出了“公投制憲”的主張和時間表。2003年10月25日,民進黨舉辦“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陳水扁正式拋出公投新憲說。2003年11月27日,台灣“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法”。2003年11月29日,陳水扁宣佈,在2006年12月10日用公投的方法和程式完成新憲,在2008年實施。陳水扁企圖把他反復鼓吹的“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等內容寫進新憲法,以完成“法理台獨”。這是一個“台獨路線圖”,也是一個“台獨時間表”。陳水扁夢想在他自己的第二個任期,完成他終生追求的“台獨”大業,以此奠定他“台灣建國之父”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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