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2001年6月18日,是市委、市政府為應對入世後對外開放的新形勢,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開、透明、高效、廉潔行政體制,營造良好的服務環境,方便投資者和廣大市民而設立的專門機構。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心職能不斷擴充,現主要有三個職能:一是市本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許可審批事項及各種證照類業務集中統一辦理;二是負責全市軟環境建設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三是負責全市誠信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
中心大力實施“陽光行政”,堅持“便民、高效、廉潔、規範”的宗旨,以“建設一流環境、造就一流隊伍、實施一流管理、追求一流服務”為目標,實行工作職責、辦事依據、前置條件、辦事程式、辦事時限、收費標準“六公開”辦事制度,按照一般事項即時辦理,複雜事項承諾辦理,上報事項負責辦理,重點事項聯合辦理,特殊事項集中辦理,控制事項明確答覆的“六制式”辦理方式,將面向經濟、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實行一門授理,一口對外,一口說清,一口收費,一班人聯合踏勘,一條龍聯動服務的“六個一”審批辦法,極大地方便了投資者和廣大市民。
東北振興,鞍山先行。為把鞍山建設成為中國北方經濟環境典範地區和遼寧投資環境最佳城市,中心堅持“誠信立市”的理念,正在全力推進鞍山的誠信體系建設,力爭用三年時間,建立起社會信用資訊徵集、查詢、發佈制度,搭建起覆蓋全社會的信用資訊基礎平臺,構建起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體系。
“中心”主要辦理事項:
◆國內外投資者在鞍山市轄區內的投資項目審批。
◆涉及基本建設項目立項、選址、建設許可證發放過程中,需要審批核發的有關批准文件及證照。
◆工商企業註冊登記、營業執照以及需前置審批、核發的有關批准文件和證照。
◆ 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生產許可證發放 。
◆ 受理水、電、煤氣、電信等基礎設施使用權申請手續。
◆ 辦理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市民日常生活所需的證照及提供服務諮詢
◆ 負責內、外資項目的諮詢、釋疑、投資資訊的收集與發佈。
辦公電話:
綜合管理處 5591093
業務協調處 5591087
資訊諮詢處 5591100
投資服務處 5591117
投訴調查處理初5591111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