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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會要接納新項目有何條件?

07年08月13日 10:19
華夏經緯網

  目前,中國正在積極籌劃申請中國傳統體育項目如武術、賽龍舟、舞獅等列入夏季奧運會比賽項目。要列入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必須符合《奧林匹克憲章》相關規定和要求。
  比賽項目分為運動大項、分項和小項。《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只有奧林匹克運動項目才能列入奧運會比賽項目。並且還規定:運動大項、運動分項要列入夏季奧運會比賽項目必須有公認的國際基礎,至少在75個國家和4大洲的男子中以及至少在40個國家和3大洲女子中廣泛開展的運動項目才可以列入夏季奧運會比賽項目。運動小項要列入夏季奧運會比賽項目,也要求必須有公認的國際基礎,至少在50個國家和3大洲男子以及至少在35個國家和3大洲的女子中開展的,而且至少兩次被世界錦標賽或洲錦標賽列入比賽項目的小項,才可以列入夏季奧運會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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