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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會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包括:截至2008年6月,年滿18周歲以上(對年齡上限不做規定),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具備指定崗位要求的能力和素質、自願為第29屆奧運會提供義務服務、接受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領導和管理等。 奧運會志願者都應具備使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具體到不同崗位,又會有各方面的具體要求。
符合以上條件、有時間精力並且願意為第29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提供志願服務的人士都可以報名,申請成為賽會志願者,其中,富有社會責任感、道德品質優秀、具有一定從事志願服務的經歷、社會信用記錄良好的申請人,將成為我們優先考慮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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