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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赴杭交流活動審核

10/20/2004/13:56
華夏經緯網

受理範圍:台灣團體或個人來杭開展講學、交流活動
所需材料:
1、 主辦單位申請報告;
2、 台灣團體或個人的背景情況;
3、 臺方來杭人員名單;
4、 交流活動內容及日程安排;
受理處室:交流處
辦理時限:五個工作日

來源:www.hzs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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