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灣相關公司發出邀請函寄至大陸公司;
二、大陸公司接函後,寫出書面申請,並和邀請函及將赴臺學習員工資料,該員工大陸原籍地公安機關之人事證明,報西安市臺辦審查;
三、臺辦審查合格後,即可辦理出境“通行證”;
四、台灣公司在臺為大陸員工辦“入臺證”,並將影印本寄至大陸公司,大陸員工攜“通行證”及“入臺證”影印本往香港時,到中華旅行社將“入臺證”影印本換成正本後即可進入台灣;
五、以上請直接到西安市對臺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