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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為台灣農民創業園出臺18條優惠政策

04/10/2008/11:06
華夏經緯網

    湖北省武漢市近日出臺18條優惠政策,規定凡到武漢黃陂台灣農民創業園投資設廠的臺商,都可享受到代辦手續,減免有關稅費等方面的支援,以促進武漢和台灣兩地的農業交流合作。

    記者從武漢市台灣事務辦公室了解到,這18條優惠政策內容涉及基礎設施、土地使用、資金扶持、稅收規費、獎勵和其他政策等六大類。

    在稅費減免上,國家級高新區外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其交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級財政按50%的比例安排專項資金預算,用於企業研發投入。

    臺商從企業取得的稅後利潤匯出,免征匯出額的所得稅;對臺商個人取得的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農牧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和牲畜、家禽、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征營業稅。

    除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外,自成立起5年內營業稅由同級財政獎勵其所繳部分的50%。投資農業生產和農副產品加工企業自建或購買的辦公和生產營業用房,實繳的房產稅和城市房地產稅5年內每年予以全額返還。

    開放創業園農產品“綠色通道”。運輸、銷售園內企業鮮活農產品的合法裝載車輛,經審核後發放“綠色通道通行證”,並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資金扶持政策方面,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臺商投資企業所需資金,由市、區政府協調金融機構給以貸款;對新建農產品加工、高新技術項目,市、區政府根據企業貸款資金額給予貼息。

    此外,入園項目可優先協調用地,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價上給予優惠;市、區政府對臺企從事的高科技種子、種苗產業或其他新品種生產提供政策性農業保險;入園項目所涉及項目審批、年檢等相關手續,由園區統一無償代辦並重點跟蹤;入園臺商子女在漢入學,按照武漢居民子女入學相關規定予以辦理,不額外繳納費用。(魏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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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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