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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機關是武漢市外商投資辦公室、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區縣人民政府外資工作部門。
外商投資企業審批許可權劃分
市外商投資辦公室審批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項目。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武漢東湖技術開發區授權審批設在本區域內的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的生產性項目和投資總額在500萬美元以下的非生產性項目,報市外商投資辦公室核準。
區縣人民政府外資工作部門授權審批本區、縣所屬企業興辦的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報市外商投資辦公室核準。
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涉及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項目和國家限制利用外資的項目,經市外商投資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審查後報國家外經貿部和有關部門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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