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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是突發事件,分為幾類?共有幾個級別?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分為自然災難、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2、什麼是應急管理?具體有哪些內容?
應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後管理過程中,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採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有關活動。
應急管理是對突發事件的全過程管理,根據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發生和善後四個發展階段,應急管理可分為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四個過程。應急管理又是一個動態管理,包括預防、預警、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均體現在管理突發事件的各個階段。應急管理還是個完整的系統工程,可經概括為“一案三制”,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機制、體制和法制。
3、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強應急管理,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是關係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通過加強應急管理,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可以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4、《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重要意義。
《突發事件應對法》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07年8月30日通過,自2007年11月1日起執行。《突發事件應對法》共7章70條,是一部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的基本原則和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內容的重要法律,對於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5、我省在應對2008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取得了哪些成功經驗?
這場抗冰救災工作取得了決定性勝利,實屬來之不易,最寶貴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始終將“以人為本”的應急管理理念貫穿于抗冰救災全過程。二是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牢牢把握應對突發事件的主動權。三是領導者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風格成為人民群眾的精神源泉。四是整合資源、協調行動、多方聯動,形成抗冰救災強大合力。五是暢通資訊、正確引導輿論、營造抗災氛圍,穩定社會、穩定人心。六是審時度勢,當機立斷,及時轉移應急管理工作重心。
6、公眾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公眾可通過110、119、120、122等各類應急電話和其他各種途徑及時報告;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利用所掌握的應急知識積極展開自救互救,及時避險處險;參與並協助政府相關應急管理部門進行事件的應急處置;以樂觀向上的態度面對突發事件所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努力恢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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