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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宿遷經濟開發區是江蘇省人民政府1998年11月批准成立的省級經濟開發區,與國內著名學府——東南大學合作共建的高科技工業園。 開發區位於宿遷市新城區南側,緊臨寧宿徐高速公路和城區主幹道徐淮路,距市政府僅1.5公里,地理位置優越。開發區規劃控制面積100平方公里,中期規劃面積39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8平方公里,實行“政企合一、特區模式、封閉運行、實體運作、自強自立”的運作模式。區內己建成世紀大道、人民大道、青島路、浦東路等道路,沿線的供電、供水,電信.廣電,排水.排污等配套設施已鋪設到位,基本實現“六通一平”。 開發區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一條龍”服務的全過程服務體系,努力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的濃烈氛圍,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軟環境。 開發區以開放型經濟為主導,以利用外資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重點,以建設現代化工業園為目標,重點發展生物工程、新型材料、精細化工、醫藥、機電、輕紡等行業,力爭建成集工業、金融、商貿等行業協調發展的外向型、多功能、現代化的新城區。 目前,已有85戶企業在區內落戶,協議利用資金24.97億元,其中,2002年,新進區項目53個,協議總投資l 7.9億元,實現財政收入1000萬元,同比增長219%。 投資成本 一、自來水價格 工業生產用水:1.62 元/噸 居民生活用水:1.4 元/噸 商貿娛樂經營用水:2 .15 元/噸 地下水:0.4 元/噸 。 二、電價 城鎮居民生活用電:0.52 元/千瓦時 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0.6 6 4 0.634 元/千瓦時 商業照明用電:0.899 0 .869元/千瓦時 大工業用電:0 .473 0 .428 元/千瓦時 園區生產性企業電價在此基礎上下浮0.1元/千瓦時。 三、勞動力價格 技術管理人員( 含保險) 800 ~1000 元/月 普通職工( 含保險) 500 ~600 元/月 四、社會保險費 點養老保險繳費為工資的27%:其中企業負擔20%,個人負擔7%; 點醫療保險繳費為工資的9%:其中企業負擔7%,個人負擔2%; 點工傷保險繳費為工資的0. 7%,企業負擔0.7%; 點失業保險繳費為工資的3%:其中企業負擔2%,個人負擔1%。 五、工業園區租用廠房費 5 元/m2 ·月左右 六、建築成本 民用建築650元/m2 ;工業建築550元/m2 七、工商註冊費 註冊資本1000萬元以下收0.08%;超出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0.04%;註冊費最高限額4.4 萬元,l 億元以上的超出部分免收費用。 八、集裝箱運輸費 20 英尺集裝箱宿遷到連雲港602 元/櫃 20 英尺集裝箱宿遷到徐州350 元/櫃 20 英尺集裝箱宿遷到上海1200 元/櫃 九、京杭大運河水運費 宿遷至徐州20 元/噸 宿遷至淮安20 元/噸 宿遷至南通38 元/噸 宿遷至上海50 元/噸 十、城區固定電話裝機及話費 電話受理價308 /門,移機208 元/門。話費:本地網營業區0.22元/3分鐘;3 分鐘後0.1元/分鐘;本地網區間0.5 元/分鐘:國內長途0.07 元/6 秒,國際長途0.80元/6 秒,港澳臺長途0.20元/6 秒。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政策機遇 江蘇省委在“十五”計劃建議和省人代會通過的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加大對蘇北的扶持力度,重點是要加大對宿遷市的扶持力度”。把對一個市的扶持寫進省委決議和全省“十五”規劃實屬罕見,在江蘇的歷史上絕無僅有,意義非同尋常。特別是省委、省政府又進一步明確,“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允許和支援宿遷市採取比其他地區更加靈活的政策”。這意味著省委、省政府已經把宿遷作為全省的特區,江蘇的“深圳”來重點扶持,意味著宿遷即將迎來一個前所未有的、千載難逢的重大發展機遇,意味著我們能夠提供更為優惠的政策,包括將政府的各項收費進行比周邊地區都大得多的減免,形成低生產成本、低交易成本的“雙低”環境,確保投資方能獲得豐厚的回報。可以肯定的說,宿遷的未來將成為較大區域範圍內政策最寬、稅費最低、服務最優、環境最好的創業地區。對商家而言,也可以說面臨著一個不可多得的創業空間和巨大商機。 二、土地政策 工業生產性企業用地按國家及省規定最低限價出讓,一般為2 - 3 萬元/畝(達到“七通一平”標準) ,高科技項目或投資額較大的項目,土地出讓價實行“一事一議”,出讓金可以在使用期內分批交納;一次性徵地超過1000畝的工業項目,允許其中15-20%作為綜合性用地使用。 農業土地每年100 - 1000 元/畝租金,農村土地每年50 -500元/畝租金,當年可獲使用權。一次性投資在500萬美元或300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土地價“一事一議”,租金可分批繳納。 商業、旅遊、娛樂和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用地,一律採取招標、拍賣、掛牌交易三種方式供地。 三、稅費政策 增值稅優惠政策可概括為“ 五減半” ,即:屬工業生產性企業增值稅前5 年由開發區財政獎勵其所繳增值稅開發區留成部分的5 0 %;對興辦流通企業獎勵開發區留成部分的2 5 %;屬高新技術產業、出口創匯、規模較大工業生產性企業可適當提高獎勵額度。 所得稅優惠政策可概括為“ 五免五減半” 。即:工業生產性企業經營期達1 0 年以上( 含1 0 年) ,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從獲利年度起,前五年由財政全額獎勵給企業,後五年減半獎勵;對興辦流通企業,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從獲利年度起,五年內由財政減半獎勵給企業。 營業稅優惠政策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外,自成立5 年內營業稅由財政獎勵其所繳部分的25 %。 農業稅和農林特產稅:投資的農業項目,5 年內免征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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