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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鄉市高新園優惠政策
 
規費減免

對入園的生產性企業,市、縣(區)所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免除。
投資興辦工業企業的,一律免繳供水、供氣等增容費。

無償或優惠供地

對入園區興辦工業的企業,每投資100萬元固定資產,無償劃拔熟地2畝,使用期50年。
對要求購地的工業企業,允許按低於開發成本價購地,每畝價格3萬元。

財政扶持

市、縣(區)設立工業發展基金,對入園工業企業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大小,從工業發展基金中安排資金予以扶持。
對有突出貢獻的工業企業,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企業法人代表,給予重獎。
高新技術企業從被認定之日起,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計徵。新辦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比照交納企業所得稅地方收入部分,前2年內按100%、第3-5年按50%的數額,從工業發展基金中安排扶助資金。其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產性項目,比照交納企業所得稅地主收入部分,第3-5年按75%的數額從工業發展基金中安排扶助資金。當年出口產品產值佔產品總產值70%以上的外資企業,減按10%的稅率計徵企業所得稅。
對從事技術開發、科研性質的項目,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並比照企業交納的地方收入,前2年按100%、第3-5年按50%的數額,從工業發展基金中安排扶助資金。
對高新技術企業被國家或省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比照交納增值稅的地方收入部分,自投產年度起,3年內從工業發展基金中安排扶助資金。
對生產性項目比照交納增值稅的地方收入部分,自投產年度起,3年內按50%的數額,從工業發展基金中安排扶助資金。

實行封閉式管理

對入園企業由工業園管理委員會一個窗口對外,未經管理委員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園內企業收費、檢查。
由於工業管理委員會在園區設立服務中心、稅收徵管辦和警務室(派出所),由服務中心為入園企業無償代辦工程建設和生產所需的各種手續,由警務室(派出所)負責園區治安,由稅管辦統一負責徵稅。

獎勵及其他

為園區引進項目資金的,項目建成後按投資固定資產價值千分之五的比例,由政府獎勵招商引資人。
在園區的投資者,允許其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居住的親屬在市內居住地落戶,屬於農村戶口的可以辦理“農轉非”手續,其子女入學、就業、參軍等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入園工業企業可擇優享受《江西省關於鼓勵開發昌九工業走廊的優惠政策》和省、市其他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主辦單位:萍鄉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萍鄉市招商引資辦公室 萍鄉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辦公室 承辦單位:萍鄉市資訊中心

萍鄉臺辦黃新 0799-683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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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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