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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章程

(2001年3月24日南昌市台資企業協會2001年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以及《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成立南昌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簡稱市台資企業協會)。
第二條 協會是由南昌地區以台灣同胞為主體的台資企業及投資者,管理者、經營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民間公益性組織。經南昌市民政局註冊登記,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是為臺胞投資企業服務。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服務,協調關係,增進友誼,促造台資企業健康有序地發展和南昌經濟繁榮。
第四條 協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範圍內進行活動。
第五條 協會主管單位是南昌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並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任務
第六條 協會的主要任務
1、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在昌台資企業及投資者、管理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服務。
2、加強協會企業與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繫,反映企業困難和問題,轉達會員的意願和要求。
3、宣傳國家政策法規,傳遞企業資訊,組織企業經營管理者進行業務培訓,提供諮詢服務,協助拓展業務,提高管理水準。
4、配合政府有關部門,了解在昌台資企業現狀,協調處理會員企業發生的問題和困難。
5、組織企業之間的聯誼活動,增進友誼和合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會員條件
1、凡在南昌地區的台資企業(合資,合作、獨資)或設立分公司、辦事處或個人及台資企業管理者、技術人員,只要承認協會章程,按規定繳納會費均可申請為本協會會員。
2、協會為有利於開展工作,可邀請相關單位領導和社會知名人士加入協會,聘為特邀會員,並授予名譽職務,
3、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原則,但均需按規定辦理入、退會手續。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享有協會提供的服務。
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要求反映和協助解決企業的困難。
5、要求協會為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服務。
6、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7、按期繳納會費。
8、要求協會辦理所需要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1、凡申請加入本協會的企業和個人均須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即為本協會會員。
3、由理事會授權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四章 機構
第十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開,其職權是:
1、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3,協商產生理事會。
4,審議本會財務預、決算方案。
第十一條 協會以民主協商或選舉方式產生理事13名,組成協會理事會,理事會從理事中以民主協商或選舉方式推舉常務理事9名,組成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再以民主協商或選舉方式產生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1人,副會長4名(其中一名副會長由協會主管部門負責人出任),會長任期二年,不得連任,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任期二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幕期間,行使會員大會職權,對外代表大會。
常務理事會下設置秘書處,為本會辦事機構,負責管理協會日常工作。秘書處設正、副秘書長各一名,職員若干名,正。副秘書長由會長提名,報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後聘任,職員由會長任免。
理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常務理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視情臨時召開會議,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半數以上通過即為有效。
第五章 經費及管理
第十三條 協會的經費來源於會員的會費、資助,捐贈和其他服務收入。
第十四條 協會的會員每年繳納會費一次,所籌經費實行"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主要用於協會辦公、開展活動和聘用人員的開支。
第十五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六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出納各一人,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十八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十九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
第二十條 本協會的終止須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協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生效。
(協會秘書處)

南昌市台資企業協會第二屆理事會成員名單

1、南昌長青藥用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水山 會長
2、南昌欣欣花卉綜合農牧有限公司總經理 徐兆書 常務副會長
3、南昌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 周俊華 副會長
4、江西長榮快餐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毅萍 副會長
5、江西桃園大飯店董事長兼總經理 李后輝 副會長
6、台北江西同鄉會理事長,台北溪昆中學校長 黃 王介 副會長
7、南昌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經濟科副科長 劉仁禮 秘書長
8、江西銀新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盧星宏 副秘書長
9、江西盈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桂生 常務理事
10、江西茂昌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倫景良 常務理事
11,南吉化學工業有限總經理 楊大航 常務理事
12。江西華生塑膠製品公司總經理 萬 秀 理 事
13,南昌科源機電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文夏 理 事
14、江西久盛電腦系統集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楊正利 理 事
15。江西京賜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彭江華 理 事
(協會秘書處)

協會地址:南昌市陽明路154號新樓四樓
郵編:330006
電話、傳真:0791-6823534

 
 
主辦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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