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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鼓縣綠色幫扶做到“六落實”
 

  一是落實幫扶對象。原則上在各自的包村點、扶貧點選擇幫扶對象,未落實包村點的單位,自行選定鄉鎮和有關村。

  二是落實栽植地點、選擇村組分配提供給幫扶對象的“四旁”空閒地,灘塗庫尾等宜材地及承包責任地(基本農田除外)。

  三是落實適地樹種,房前屋後以泡桐、楊樹為主,灘塗庫尾、低產水田、田埂地頭以楊樹為主,在濕度較大區域以榿木、擬赤楊為主,在荒山荒坡以濕把松、酸棗樹為主。四是落實幫扶資金,購買苗木經費由幫扶人員支出,並由單位統一到林業部門指定的育苗基地購買。五是落實栽培技術,由各幫扶單位抓好科學栽植。六是落實工作責任,將該工程納入包村幫扶的一項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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