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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放話串供?

05/12/2008/08:29
華夏經緯網

院檢偵辦巴紐案的動作,頗滋議論。

 

偵辦行動起步遲緩不說,居然起初未限制“出境”而差點讓吳思材溜掉,又在電視鏡頭下乾等黃志芳五十分鐘後才入門搜索……。

 

這些情節,非但有失機失職的重大嫌疑,甚至違背了常識。如此大案,吳思材是唯一留在台灣的掮客,竟然起初不限制他“出境”;而帶隊搜索黃宅的檢察官說,因為電視鏡頭照著,不便“破門而入”,但難道就應在電視鏡頭前乾等五十分鐘?

 

最離譜的是,如今儼然已經演出“公然藉媒體放話串供”的鬧劇,檢方卻是坐視不理。

 

一方面,涉案者放話互咬,被咬者則公開藉媒體自我辯護;另一方面,涉案者更藉媒體發出版本不一的“解套方案”,先有吳思材的“保命信”,繼之金紀玖又將隔海舉行記者會。此一情境,不論是互咬或放話,恐皆已提供了涉案者變相“公開串供”的溫床。

 

例如,金紀玖方面已放話稱,餘款仍是用於“政府與政府間的事情”,且有一千萬元的“外交密帳”保留款。這是金紀玖的自辯之辭?或是提供同案者的“解套方案”?

 

這樣的辦案情境極不合理。別說真正串供,只要涉案者對同案關係人的辯詞、心態皆能掌握,在公開互咬或放話中,其實皆有“串供”的作用。何況,本案涉案者皆是現今當局的要員,在此種“串供”的情境中,“執政者”變造案情及湮滅證據的可操作性極大。

 

未來對此類官員涉案事件,無論當局停職、調職、免職及回避的舉措,或法院及檢方採取強制處分的標準,恐怕皆應有更細密的規定!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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