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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在日內瓦召開的第60屆世界衛生大會(WHA)再度拒絕了極少數國家提出的有關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提案。自1997年來,臺當局已連續11次在加入WHO問題上挫敗,充分顯示國際社會絕大多數國家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反對臺當局在國際社會製造“一中一台”,也反映出臺當局徑自推動“台獨外交”難以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
第11次遭挫敗
世界衛生組織是聯合國下屬的專門機構,是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此性質直接決定了台灣在法理上並不具備世衛組織成員的資格條件。然而,臺當局11年來一直處心積慮、使用各種手段謀求加入WHO。
臺當局長期試圖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O,但前後所使用的名稱有所不同。1997年3月,臺當局外交和衛生部門負責人致函WHO總幹事中島宏,第一次要求WHO邀請台灣為其觀察員,但遭到中島宏的婉拒。當時的WHO公開部主任在接受臺《聯合報》採訪時曾明確表示,“邀請參加觀察員的國家必須符合國際法規定,不會引起國際爭議,台灣不符合這樣的條件。”1998至2001年,臺當局連續通過其“邦交國”向WHO提交“中華民國(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觀察員”的提案。特別是2001年,陳水扁指示成立了“推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跨部會小組,支援力度明顯加大。在連續5年受挫的窘境下,2002年臺當局採取了變通手法,即改變以往以“中華民國(台灣)申請成為WHO觀察員”的策略,轉以“衛生實體”的名稱叩關WHO。臺當局的做法表面上是回避政治爭議,實質上則是落實“實質參與”,突顯“台灣主體性”。就在該年,歐美部分國家對台灣以觀察員身份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態度有所鬆動,其中美國總統布希專門簽署法案支援台灣在WHO年度大會中取得觀察員地位。2003年,臺當局認為SARS疫情提供了“闖關”WHO的最佳時機,使用“台灣”名稱,並以“衛生實體”身份參與WHO,通過“邦交國”提出“台灣衛生當局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議案。為擴大影響,陳水扁甚至於當年拋出“公投加入WHO”的議題。在隨後三年中,臺當局繼續爭取以觀察員身份加入WHO,均無功而返。
今年臺當局採取“三管齊下”方式,在繼續爭取觀察員身份,有意義參與部分技術性會議的同時,陳水扁以個人名義致函WHO總幹事陳馮富珍,提出以“台灣”名義申請成為WHO會員國。對此,臺外交部門負責人黃志芳坦承,若用“中華民國”申請成為WHO會員,除臺“邦交國”外的其他國家在“一中原則”下不會接受,臺當局希望名稱能儘量彰顯台灣的“主體性”,才決定使用台灣的名義申請。然而,美國隨後明確表示“不支援台灣加入以國家資格為會員的國際組織”,並拒絕接見台灣訪美宣達團;歐盟也指出“不支援任何將會給予台灣世界衛生組織會員資格,或任何形式制度性參與的步驟”。5月14日,WHA就台灣入會案是否排入議程進行投票,結果以148票反對,17票贊成,2票棄權遭到否決。其中美、日、歐盟均投了反對票,這充分表明即使這些國家支援台灣有意義參與WHO,但反對台灣加入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的態度是十分明確的。
臺當局多管齊下
從李登輝到陳水扁,臺當局在每年5月召開的WHA上均要“露一露臉”。綜合臺當局多年來謀求加入WHO的實踐,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點:
一是以享有平等健康權塑造輿論傾向。WHO的宗旨是提高全世界人民的健康水準,因而臺當局表面上以擁有平等健康權、防治傳染病和促進世界衛生領域的交流與互助作為主要訴求,聲稱“台灣2300萬人有權利得到保護”和“世界醫療缺口應該被補足”。臺當局甚至將加入WHO與人權聯繫起來,聲稱不讓台灣加入WHO就是忽視台灣人民的人權。臺當局的“價值觀牌”和“同情牌”確實得到西方國家部分議員的支援。
二是通過密集遊說爭取美、歐、日等國支援。從機構組織來看,加入WHO的有關事務主要由臺“外交部”和“衛生署”共同負責。每逢世界衛生大會舉行前,臺當局都會派出各種“宣達團”赴有關國家遊說。特別是陳水扁執政後,將“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納入“外交”重點工作之一,加大了對美國、加拿大、日本、歐盟等國的遊說力度,其中突出事例是通過遊說美國國會議員,成功促使美國國會多次通過支援台灣加入WHO的提案,迫使美國行政部門在強大壓力下表態支援台灣成為WHA“觀察員”。除官方遊說活動外,臺當局還利用民間團體進行造勢和聯絡工作,其中“台灣醫界聯盟”事實上成為該活動的民間主導者。今年,陳水扁還特別拜託在全球40多個國家設有地方商會的“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遊說當地政府與國會。
三是依仗“邦交國”提出涉臺議案。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憲章》和《世界衛生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以“觀察員”身份參加WHA有兩個途徑:一是世界衛生組織秘書長直接邀請,二是通過大會決議,經半數會員同意。由於國際社會絕大多數國家奉行一個中國政策,臺當局只能通過其為數不多的“邦交國”運作涉臺案。世界衛生大會是WHO的最高權力機構,1997年以來每年都有若干個台灣“邦交國”向WHA提交台灣入會案,臺當局甚至將“邦交國”支援與否視為雙方“邦交”好壞的重要信號。在一個中國框架日益穩固的國際社會中,只有20多個“邦交國”的台灣當局企圖在WHA中獲得過半數支援只能是“水中撈月”。
“一個中國”原則下平等協商是正途
2000年以來,民進黨當局奉行“台獨”路線,兩岸政治對話陷入僵局。而陳水扁大搞“台獨外交”,更阻礙了台灣有效參與各種國際活動。對於台灣國際活動空間的問題,2005年連、宋訪問大陸後發表的新聞公報和會談公報明確指出,“促進恢復兩岸平等協商後,討論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的相關問題。”2005年,衛生部與WHO聯合簽署了關於台灣衛生專家與世界衛生組織進行技術交流的諒解備忘錄,為台灣專家更加快捷、準確地獲取醫療衛生資訊和技術援助提供了極大的便利,這是大陸第一次為台灣問題與國際組織簽署諒解備忘錄。按《備忘錄》規定,世界衛生組織可以邀請台灣的醫療和公共衛生專家參與技術活動;世界衛生組織秘書處可以派工作人員和專家赴臺考察衛生或疾病流行情況並提供醫療和公共衛生技術援助;台灣發生嚴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世界衛生組織可派工作人員或專家赴臺實地考察、提供技術援助,或邀請台灣醫療和公共衛生專家參與相關技術活動。
事實上祖國大陸在世衛組織涉臺問題上態度十分明確。衛生部長高強在去年WHA上提出了四項原則:第一,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我們把關心台灣同胞健康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凡是有利於台灣民眾健康福祉的事,我們一定堅決去做,並努力做好;第二,支援台灣衛生專家參加世衛組織技術活動,幫助台灣地區及時準確地得到國際衛生資訊和技術援助;第三,堅決反對衛生問題政治化,反對台灣問題國際化,反對利用衛生問題謀求“台灣獨立”或“一中一台”;第四,積極推動海峽兩岸在一個中國的框架內平等協商,解決兩岸衛生合作和台灣地區參與國際衛生合作問題。
當今國際社會,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是國際法準則的基本內容,“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成為各國共處的基礎。台灣問題屬中國內政,台灣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理應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處理。可以肯定的是,在目前國際政治的現實面前,民進黨當局一味單方面在國際社會製造“一中一台”是得不到絕大多數國家認同的。(汪曙申)
華夏經緯網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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