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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題為《貪污總動員》的小社論批評說,ETC事件鬧得灰頭土臉,原本好好一個新制度,卻硬是繞著貪污舞弊打滾,包括廠商、“立委”、前任“交通部長”,都成為焦點人物,不但“交通部”沒面子,整個臺當局都臉上無光。
社論說,ETC風波,乍看之下,是宗單一事件,但稍微細想,此事絕對具有令人沮喪消沈的指標意義。這樁個案再度顯示,凡是扯上鉅額經費,涵蓋天文數字利益的公共建設,都難逃官商勾結,都跑不了貪污舞弊。
社論指出,以前國民黨當局時代這樣,現在民進黨當局亦然:以前臺當局自己動手搞公共工程,就是這樣,現在換成BOT,由民間換手接替,還是如此。太多了,像是機場捷運、高雄捷運、ETC、計軸器這些案子,算是大尾的,其他中小規模的公共建設投資,弊案之多,更是不勝枚舉。
這好像是台灣的宿命,凡有公共投資,就必然有民代圍事,一搓圓仔湯,二拉皮條繩,媒介廠商與衙門,大家花差花差,發傻老百姓的財。司法當局成不成立肅貪單位,設不設專案小組,組不組黑金中心,好像都一樣。
ETC,英文全名為Electric Toll Collection,意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不過,好好一個外國制度,到了台灣,就橘越淮而為枳,成了Engender Total Corruption,上下左右大家一起貪,成了貪污總動員。
社論認為,十幾年來,鮮有大官、巨賈、“立委”,因為貪污案而判刑確定,入獄蹲苦窯。前幾個月的高捷案,這幾個月的ETC案,最後結局只怕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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