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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採購官員俞長壽涉嫌向廠商泄漏工程底價,換取廠商回扣及性招待,使業者低價圍標近五十件工程得逞。據說,有時回扣一件不過五萬元,竟能讓臺鐵人狠心在自家鐵道底下挖坑打洞,真是人心不古。
臺鐵官員為了幾個臟錢出賣良心,自是法所不容。但反觀高鐵,經營者一開口就是數十百億的需索,而當局不惜違規擅權也要幫它把錢弄到手。兩者相比,為什麼後者可以那麼堂皇?為什麼底下的人巧取有罪,而上面的人豪奪卻反而理直氣壯?
SOGO禮券案喧騰了四年,爆料者前仆後繼,名嘴說破了嘴,偵辦就是查不出頭緒。但對於臺鐵弊案,僅憑一張可疑字條,檢調可以展開長期蒐證,並兵分25路,動員五縣市150名調查員同步行動。上冷下熱之對照,何其懸殊,又何其讓人不解。
廠商圍標臺鐵工程和財團爭奪百貨及金控經營權,手法說穿了都有相通之處。營造廠找親友陪臺鐵官員打麻將故意輸錢,和財團大老闆對“總統府高層”婚喪禮金一送就是上百萬,同樣合乎“人情世故”,也一樣達到目的。業者也都訂有分股密約,以防止黑吃黑,這是企業不分貴賤均奉行的行規。
真正的不同,在上下有別:豪奪有理,巧取有罪。往下辦,下手絕對不會猶豫,快速撒網收網,手到擒來。但往上辦,卻得觀望風向,斟酌氣氛,支吾其詞,乃至無疾而終。
如果檢調能夠拿出辦臺鐵的精神,還怕SOGO及高捷等大案不水落石出嗎?
來源:台灣《聯合報》黑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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