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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放
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時許,依照“金門協議”,福建警方依法將古俊男、徐翰廷等十九名犯罪嫌疑人遣返台灣,雙方在馬祖島上進行交接。〉〉〉詳細
台灣“陸委會”八月十四日表示,大陸劫機犯楊明德、林文強兩人于十四日上午在馬祖福澳碼頭,通過兩岸紅十字會組織進行遣返作業,並已順利完成劫機犯交接及遣返工作。〉〉〉詳細
金門協議
事實上,早期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可以說幾無管道,許多潛逃或藏匿大陸的重大嫌犯,均無法遣返台灣,而當時台灣警方雖曾試過各種方式,卻因“泛政治化”的原因,一直沒有成功。
後來,在辜汪會談影響下,1990年兩岸簽訂金門協議,主要是針對如何遣返中國大陸私渡犯為主,內容雖粗糙,但卻開啟兩岸合作遣返重大通緝要犯的大門。〉〉〉"金門協議"漸成兩岸刑事犯罪遣返重要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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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協議”可謂典型的兩岸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然而近十幾年來,雙方在刑事司法互助之法制化上,卻未能再有所突破,誠屬憾事。由於該協議僅係針對雙方偷渡犯與刑事(嫌疑)犯之海上遣返事宜所達成之協議,隨著政治情勢的改變、社會狀況的多元發展,以及兩岸加入WTO與進行小三通後,如今該協議不但仍無法有效解決走私、私渡等傳統之跨境犯罪類型,更難以因應洗錢等新類型的有組織跨境犯罪問題。因此雙方對共同打擊跨境犯罪,應有更迫切的需要。
兩岸近年打擊犯罪合作回顧
大陸公安機關遣返台灣搶劫運鈔車案第三名案犯
兩岸合作打擊犯罪 槍擊要犯幕後首腦被遣返回臺
兩岸合作打擊犯罪 大陸遣返臺一通緝犯
大陸再向台灣警方遣返25名犯嫌 人數創紀錄
臺劫鈔案主嫌李漢揚兄弟被大陸遣返至馬祖
大陸警方2000年來共遣返123名台灣警方通緝嫌犯
大陸抓獲並遣返台灣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唐榮宏
廣東公安機關抓獲並遣返兩名台灣刑事犯罪嫌疑人
祖國大陸遣返台灣三名通緝犯
臺警方欲用"金門協議"模式將要犯薛球押解回臺
由台灣遣返大陸的八名劫機嫌犯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兩岸合作打擊詐騙犯罪 臺依金門協議遣返11嫌犯
台灣警方稱讚大陸同行
台灣"刑警局"局長:兩岸警方合作要一路走下去
台灣警方:兩岸密切合作打擊犯罪 大陸警方不曾拿過台灣懸賞獎金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前景廣闊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也是200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時,與胡錦濤主席達成的多項共識之一,為此雙方均在積極落實中。在當前兩岸往來日益熱絡的同時,兩岸跨境犯罪的途徑、手段也日益多樣化、高科技化,不僅影響兩岸經貿往來的開展,更威脅到兩岸同胞的安全和利益,因此兩岸警界需進一步合作。大陸司法機關將繼續認真履行職責,堅決打擊涉臺犯罪,繼續推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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