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兩岸 -> 特別策劃文章

 


臺公佈兩岸專案貨運包機 限臺商所需設備

07/10/2006/15:43
華夏經緯網

台灣的“交通部”7月7日公佈台灣航空公司申請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申請作業程式,根據規定,兩岸專案貨運包機載運的貨物,限臺商在中國大陸投資設廠所需的機器、設備與相關零組件或其他需求,臺商機器、設備也可從中國大陸運回台灣,包機貨主可不限于一家。

 

  據中央社報道,根據“交通部”的申請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申請作業程式,申請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資格,以經過“交通部民航局”核準經營國際航線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並備有全貨機的業者為限,採個案審核方式,業者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來程與去程都應依現行台北/高雄飛越香港至中國大陸的航路飛航。

 

  “民航局”說,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的航點,中國大陸地區限定為中國大陸民用航空主管機關同意的航點,台灣地區則限定為中正與高雄國際機場。

 

  業者申請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應經“民航局”航審查合格,並在預計起飛十個工作日前檢附申請書、貨主公司或身分文件、“經濟部投審會”許可赴大陸投資的許可函,報“民航局”核準。

 

  至於包機貨主是否只限一家,民航局說,貨主可超過一家,只要提供貨主身分、投審會投資許可就可以,貨主數量沒有上限的限制。

  
發送給好友】【列印】【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島內今起開始受理兩岸項目包機申請 期待大突破
·台灣公佈兩岸專案包機申請作業程式
·兩岸貨運包機"華航"將首飛上海 或本月下旬成行
·昆山臺商:實現兩岸貨運包機對IT企業至關重要
·兩岸民航業界共商直航大計:實現三通是迫切要求
·"三通"不能只打點滴要灌猛藥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門評論排行
臺海熱點透視
頻道特別推薦
特別策劃 華夏視點
媒體鏈結 學者專欄
經緯觀察 八方言論
臺海熱點 臺海七日談
鏡頭中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