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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月10日從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從本月起,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推出的“情緒假”制度正式實施。根據這一制度,儋州法院的法官如果心情很不好,就可以申請回家休假。
據介紹,儋州法院在“情緒假”制度中明確,法院幹警因自身的身體不適或在日常生活、家庭關係、人際交往中發生不愉快的事情,導致思想波動較大,情緒很不好,嚴重地影響正常工作的,在不影響部門及審判工作安排的情況下,向部門領導說明原因並經部門領導批准,每位幹警每月可休1至2天的情緒假。
“心情也是一種生產力。”該院有關負責人稱,調研顯示:一名員工在心情不好時,其產品的次品、廢品率會高達10-15%,在實施“心情假”後,產品合格率竟達97%以上。從這個意義上說,心理健康往往比身體健康更重要。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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