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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至8月1日12時止是我國第十個休漁期,期間北緯12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除刺網、釣業和籠捕外的所有作業漁船及作業類型應休漁,這是記者從27日上午海口市召開的2008年伏季休漁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據介紹,海口市應休漁船應在6月1日12時前全部進港,做到“船進港、網封存、人上岸”。休漁期間,有關單位或個人不得向休漁對象的漁船供油、供水或者收購、運銷、代凍、儲藏漁貨等,否則,漁業等有關部門將根據規定給予處罰。
海口市將建立獎懲和問責制度,全市各涉漁區、鎮(街道辦)將設舉報箱、舉報電話。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設休漁舉報電話:65320452、海口市海洋與漁業局舉報電話:68530992、海口市海洋和漁業監察支隊舉報電話:68539073。
對舉報有功的人員,將給予獎勵;對違反規定的船隻,將處以沒收漁貨物、漁具、暫扣捕撈許可證和5萬元以下罰款,視違規漁船的違規情節,考慮是否取消年度柴油補貼。(記者
李少榮)
來源: 海口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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