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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濟南市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而言,今天傳出一個好消息:今年經適房申購和廉租房保障申請的相關申請標準現已確定。想要申購經適房、申請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要低於14404元。相比去年的準入“杠桿”7670元,今年的申請收入標准將近翻了一番。
經適房:
降低準入“門檻”
今天,我市公佈了2008年度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關標準。記者注意到,申請家庭的低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較去年都有所提高。
其中,家庭低收入標準為,家庭成員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404元(含);家庭住房困難標準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平方米(含)。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每戶建築面積不高於65平方米。而去年,前兩個標準分別是“7670元”、“16平方米”。
同時,根據去年發佈的《濟南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申購經適房還需要具有市內6區城市居民戶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單身家庭除具備以上條件外,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上的方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
廉租房:實物配租仍執行去年標準
經適房申購標準調整的同時,廉租房保障的各項申請標準也有所調整。其中,家庭低收入標準為,家庭成員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404元(含);家庭住房困難標準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
10平方米(含)。廉租房租金補貼保障面積標準為,家庭人均使用面積14平方米。
廉租房實物配租租金和租金核減標準暫無變化,仍執行去年的標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6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0.8元。
同時,申請實物配租的應當是無房家庭,具有市內6區城市居民戶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且申請人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級重度殘疾人。
廉租房租金補貼4級發放
記者注意到,在廉租房各項申請標準中,租金補貼發放標準變化最大,從去年的2級標準升格為4級標準。具體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3元;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670元(含)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1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670元(不含)至10000元(含)之間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0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0000元(不含)至14404元(含)之間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9元。
據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處長王秉剛介紹,考慮到各個群體的收入水準不同,今年對廉租房租金補貼的發放實行細分,有利於讓各個層次的群體都享受到合理的租金補貼。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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