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商務 -> 財經資訊 -> 諮詢服務

 


大陸王女士關於因私赴臺的入境手續問題

2005年03月30日00:00
華夏經緯網

大陸王女士問:大陸居民如何辦理因私赴臺入境手續?

答:赴臺申請目前可分為兩種方式進行。一是由申請人在臺親友代為向臺入出境當局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二是在大陸輸出入境申請手續。須具備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明、戶口薄。2、在臺親友的邀請函、電報。3、在職、在學人員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去臺出具的意見證明。非在職、在學入中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證明。4、入臺許可影印件。5、本人近期二雨免冠照片5張。6、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前往定居,須有確能在台灣定居的證明;探親、訪友,須有台灣親友的證明;接受財產,須有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處理婚姻事務,須有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處理喪事,須有有關的函件或通知;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具備了上述材料後,申請人可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填寫申請表,由公安機關審查批准。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點文章排行
熱點專題
頻道特別推薦
兩岸經貿 熱點投資
走近臺商 投資大陸
企業采風 熱點觀察
商戰精英 財富話題
聚焦開發區
招商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