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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在港買樓就可成移民?先決條件得知曉

2007年11月08日10:26
華夏經緯網

  中新網11月7日電 如果你是內地人士,有意參與香港投資移民計劃,以為只要在香港買樓便可成為投資移民,這種想法大錯特錯。香港《商報》報道稱,因為參與有關計劃需要符合另一些條件,不單止靠買樓就可以達成心願,故有必要詳細說明。

  據香港入境處發言人解釋,內地人士可以來港買樓,但若果其身份只是普通中國公民,是不能參與上述計劃。除非內地人士本身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才是符合參與計劃的先決條件。

  據香港入境處網頁顯示,有關計劃適用於下列人士,包括(a)外國國民(阿富汗、阿爾巴尼亞、古巴和北韓的國民除外);(b)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居民;(c)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d)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文件的人士;以及(e)台灣居民。

  有關人士亦必須符合以下準則,才有資格根據該計劃申請來港:包括(a)根據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b)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650萬元的凈資產;(c)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6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6個月內,把不少於65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d)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以及(e)能證明有能力支援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毋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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