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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臺銘大動內地投資架構 鴻海鑽空子動機明顯

2008年04月11日11:12
華夏經緯網

    鴻海集團將內地公司股權轉讓給香港子公司,那麼,內地公司的身份也就由台資企業變成了港資企業。郭臺銘的一番動作,使得鴻海繼續享受原本失去的稅率優惠

  在內地實施內外資稅率一刀切的情形下,鴻海為“合法避稅”作出新的詮釋。

  3月11日,鴻海發佈公告顯示:以100%股權移轉的方式,將在中國大陸所有轉投資事業全部改為由香港控股公司控股。這些香港控股公司包括KeepProfitHoldingsLtd.、UnionWideEnterprisesLtd.等十家公司。同時,鴻海針對人力資源成本較低的地區大力投資,本次新增投資的大陸公司包括鴻泰精密、東莞宏松、深圳鴻富錦、淮安的富準精密、富盟電子、鴻富錦、富鵬精密、煙臺的富泰康電子等,以上公司實際投資額達4.9620億美元。

  鴻海方面毫不諱言自己的一系列變化主要是響應中國內地已經實施的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改變中國內地業務投資架構,借助中國內地對香港的稅收優惠,也可以實現賦稅遞減。這一做法可使從中國大陸匯出股利繳納的稅率由10%降至5%,亦即股息稅減少50%。

  2008年1月1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正式實施,企業也開始在尋找新的方式合法避稅。而鴻海就是最受關注的一例。鴻海方面稱,目前選擇合法避稅的企業已經有十多家,任何企業都是追逐利益的,“逐良稅而居”是合法的,也是很正常的。

  對此,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民營企業稅法研究室主任翟繼光認為,在避稅地設公司,再把股權轉到避稅地去,也是企業常用的方法。然而,鴻海在內地的企業由臺企身份突然轉型為港企,其濃郁的會計規避性還是引發了業界爭議。而它是否會引發其他臺港資企業,甚至外企的連鎖反應,都成為大家持續關注的話題。

  台資變身為港資

  上海勝章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胡波強調,“鴻海將內地公司股權轉讓給香港子公司,那麼,內地公司的身份也就由台資企業變成了港資企業。”

  胡波告訴《IT時代週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業從我國居民企業獲得的股息將按照10%的稅率徵收預提所得稅(俗稱股息稅)。而此前的稅法,非居民企業免交預提所得稅。

  據悉,在新稅法中,區分了“居民企業”納稅人和“非居民企業”納稅人。 所謂“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鴻海方面稱,此舉並非調整內地業務佈局,只是在會計行為上週轉。那麼,此次股權轉讓意在何為呢?

  根據新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我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以及內地與香港、澳門間的稅收安排(以下稱“協定”),與國內稅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協定的規定辦理。

  胡波解釋說:“內地與香港簽訂了稅收協定,香港徵收5%的預提所得稅,而未與台灣簽訂相關稅收協定,台灣仍然徵收10%預提所得稅。”也就是說,鴻海內地公司股權轉讓後,其享有了50%的預提所得稅優惠。

  鼓勵員工回家鄉

  鴻海的準備還不僅如此。

  此前內地舊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資企業,包括台資企業享受國家15%的稅收優惠,在某些情況下,享受“三減兩免”的稅收優惠,內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則為33%。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後,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為25%。這使台資企業享受的優惠大大減少了。

  一方面著手進行港資的結構調整,另一方面,對於台資企業稅率將由15%升至25%的變化,鴻海其實也有兩手準備,提前佈局。過去兩年,鴻海即開始積極在中國內陸和越南布廠。有分析師稱這有助減輕整體稅率的上升壓力,預估今年鴻海稅率約為20%,僅較去年的19%略增,且未來幾年稅率也可維持在20%的水準。

  同時,為了降低成本,鴻海將在昆山的富士康電子與富弘精密組件合併。鴻海強調,此舉為資源整合,降低管理成本,增加營運績效,預計2008年6月完成。 此外,鴻海在山東投資9000萬元人民幣,擴張其消費電子及PC相關業務。

  鴻海鼓勵深圳員工回內地工作,做更有效率的調配。鼓勵在沿海廠區工作的員工,如自願回家鄉工作,也可選擇鴻海在其家鄉當地的工廠服務,鴻海承諾將保障員工長期工作權。

  郭臺銘表示,“中國大陸新勞動合同法實施,使小廠負擔成本上升,提高競爭門檻,鴻海因規模大、產品多元且佈局廣,各個產品消長可以互補,人力也可調動互補。”

  新稅法促使臺企轉型

  在嚴厲的新稅法環境下,財大氣粗、擅長調整的鴻海尚且如此興師動眾,其他更多的在內地中小型臺企的生存環境就更顯艱難了。

  總部設在台灣的工業總會副秘書長蔡宏明表示,通常在大陸的一家合約製造型台灣企業的利潤率只有5%左右,稅務及勞務成本攀升自然會對這種利潤率本來就較低的企業產生壓力。

  自2007年下半年我國宣佈了一系列旨在改善本地工人生活水準、抑制經濟過熱的改革措施以來,台灣企業的轉變一直呈現加速之勢。

  在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臺商開始從台灣向大陸轉移。如今受大陸經濟轉型影響,臺商出現了兩個顯著變化,即產業轉型升級和空間佈局轉移,這種轉變在大陸施行“兩稅合一”規定之際,顯得尤為突出。

  目前在內地大約有5萬-7萬家企業是由臺商運營,或帶有臺商背景的。據中國商務部的資料顯示,從1989年至2007年11月份,台灣對大陸的直接投資額總計達439.1億美元,總人口只有2,300萬的台灣成為大陸第五大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

  廈門市臺協常務副會長羅憲德相當樂觀,他認為新稅法向高科技行業傾斜,軟體、動漫、資訊等產業仍然享受15%的優惠稅率,所以新稅法將促使從事傳統產業的臺商轉向高科技產業,加快其升級、轉型。

  不少臺商由此開始重視在傳統生產中加入高科技元素,或者轉行做高科技產業。東莞臺商協會還專門成立了產業升級轉型委員會,輔導當地臺企的升級轉型。  

  中國不再“照單全收”

  廈門大學臺研院教授李非稱,傳統的臺企密集地長三角、珠三角、海西區(指台灣海峽西岸一帶的經濟區)等,對臺商從“招商引資”轉變為“挑商引資”,不是所有台資進來都 “照單全收”,而是要求技術含量更高、服務性更強。

  由於中西部地區、出口加工區及保稅區等海關特殊臨監管區域的加工貿易企業仍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加上中西部與東北老工業基地資源優勢明顯,勞動成本低,促進臺商向中西部、東北與特殊免稅區轉移,預示著臺商大陸投資區域佈局將發生新的變化。這都有利於分散臺商投資過度集中于局部地區的現象。

  有不少臺商指出,大陸經濟環境變化與政策調整,是一個不可避免的趨勢,台灣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同樣進行過產業升級,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投入”與低效率、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價值的產業。而且大陸政策調整不是針對臺商的,對港澳及外商同樣適用,對內地企業也是同樣標準。

  雖然經濟學家預計將有更多臺企把投資分散到大陸以外的地區,但考慮到這些地區目前還缺乏科技公司工業園區等必要的基礎設施的情況,他們認為由此產生的影響不會大到足以損害大陸經濟的程度。

  鴻海的例子也說明,聰明的臺商不會因為稅率上升而消極放棄,而是會因勢而變,牢牢跟隨大陸經濟發展,決不缺席。

  也有不少台資企業效倣鴻海,調整對大陸的投資方式。2007年下半年以來,台灣“經濟部投審會”已接到20多家上市公司申請變更對大陸投資的架構,即將對大陸的直接投資更改為經第三地設立控股公司後,再轉投資大陸事業,預示著臺商的大陸投資與經營模式也將發生新的變化。

  然而,會計和稅收行業人士普遍人為,鴻海香港鍍金的做法很聰明,也很合法,但這樣的對策是否符合新稅率政策制定的初衷,值得我國有關部門好好思考。 

  來源:《IT時代週刊》記者/丁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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