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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綜合報道
富士康妥協了!該公司起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王佑、編委翁寶,以及索賠3000萬元的非常之舉昨晚出現戲劇性變化:深圳方面傳出最新消息,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解除此前因富士康起訴而對第一財經日報兩名記者翁寶及王佑個人財產的凍結,同時將訴訟標的由3000萬元降為1元,並列第一財經日報報社同時為被訴對象。
國際組織請蘋果施壓
昨天上午11時,富士康下屬的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向新浪科技發來六點聲明,聲稱起訴兩名記者所獲賠償不論大小都將捐助到慈善機構。據深圳有關方面證實,富士康不僅為“查封兩記者私人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僅訴訟費一項就“砸”進了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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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公司的聲明發出去不久,立即遭受來自業界諸多質疑。《第一財經日報》法律顧問張娟娟在與騰訊科技連線中表示,這也許是對方逼于媒體近期巨大的輿論壓力所做出的反應,有點“受不住”了。“我們不管他們把賠償用於什麼用途,我們不關心,我們只關心他們為什麼用這種手段去打壓記者,打壓國內的新聞界!”而被告當事人之一、《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王佑表示,對該聲明只有四個字的評價,“不值一駁”。
同時,國際新聞組織記者無疆界(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昨天還致信蘋果電腦首席執行官史蒂夫·喬布斯,希望能夠說服iPod代工廠商富士康撤銷訴訟。記者無疆界在信中說道:“我們相信,翁寶和王佑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報道事情的真相,我們譴責富士康的這種行為。因此我們希望您(喬布斯)能從中調解,說服富士康撤回訴訟請求,使兩名記者的資產解除凍結。”
記協表態維護記者權益
自從兩名記者遭富士康高達3000萬元的索賠案被報道以來,許多陌生人以短信、電話等方式向兩名記者表示支援。被告當事人之一翁寶說,儘管他個人和家庭面臨這一事件帶來的心理壓力,但希望廣大博友理性面對富士康事件,重新審視國內媒體和企業所面對的輿論和法律環境。
張娟娟透露,事件發生後,他們已接到多家知名律師事務所電話,這些律師均願意免費為王佑、翁寶兩記者打官司。但一直到昨日下午,《第一財經日報》仍在篩選承辦律師。
同時,中國記者協會維權處處長王一龍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雖然記協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來自《第一財經日報》方面的任何要求,但記協將對此事保持高度關注狀態,並將立即聯繫各方知情者調查了解事情真相。“需要聲明的一點是,記協會堅決維護新聞工作者在報道過程中的正當權益,並最大限度地動用自身的力量去保護新聞工作者的權益不受任何侵害。”
IT企業界觀望不評論
與媒體態度不同,大多數IT企業拒絕對富士康起訴記者案做出任何評論。“對失實報道任何企業都有自己的處理方式,告記者也是其中一種方式。”一家以低價著稱的PC廠商相關人士對新浪科技說,不過他進一步說明這只是個人觀點不代表企業。
而另外一家全球知名的PC企業的市場負責人,更直接了當的以不想捲入其中拒絕了新浪科技的採訪。另外一位台灣某企業許姓總經理則表示,鴻海(富士康在台灣的母公司)狀告媒體記者,其實是台灣企業慣用的手法,因為在台灣經常出現媒體報企業負面的行為。官司打到最後,媒體記者一般都會沒事,主要是企業為了自我保護,同時也達到告知業界的轟動效應。
但是,富士康訴記者案的確引發了企業如何處理與媒體關係的思考,長城電腦市場總監黃茂青說,企業跟媒體之間的關係就像魚和水的關係。他不反對媒體寫企業不好的一面,真實的報道和客觀的評論會得到企業的尊重,而道聽途說的報道不但不會引起企業的重視更得不到尊重,如果不實的報道傷害了公司的利益,他也會堅決運用法律的武器捍衛權益。
鴻海稱希望媒體檢討
8月30日晚10點,來自台灣媒體的消息稱,鴻海集團發言人丁祈安對鴻海態度轉變的解釋是,鴻海起訴記者一事,經過連日來媒體與網路的報道轉載,焦點已被模糊,真理已經扭曲,《第一財經日報》今天6月15日對鴻海大陸工廠‘招進來1000人,500人身體本來就有病’的報道,嚴重歪曲事實,傷害企業商譽。
丁祈安稱,現在媒體都把焦點放在3000萬元人民幣的金額上,忽略了正義。鴻海希望通過撤銷3000萬元人民幣假扣押後,媒體能重新檢討此事件。面對媒體不實報道,對企業聲譽造成傷害,鴻海將通過司法手段來維護。
這是全國新聞同仁共同的勝利,同時向富士康董事長郭臺銘伸出橄欖枝,希望能夠進行會面。事情發展到現在已經不僅僅是他個人的事情,獲得今天這樣的結果是全國新聞同仁共同的勝利,他表示對所有媒體業者表示感謝。不過,目前的勝利只是一小步。
——第一財經日報編委翁寶接受新浪科技電話採訪時說
一、針對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兩位采編人員于2006年6月15日,以“招進來1000人,500人身體本來就有病”等不實報道內容,嚴重歪曲事實,傷害企業商譽,本公司訴諸法律,以爭取司法公正裁斷,還原事實真相,維護公司商譽,這是我們惟一的選擇。
二、維護員工身心健康是本公司經營中最重要的社會責任要求,為此邀請市屬醫院進駐廠區設立社康中心。我們並堅信中國年輕人體質強健,不會百分之五十有病,我們有事實根據說明公司員工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健康強壯的。
三、記者的報道必須客觀公正、力求與事實相符,這是媒體從業人員最起碼的職業操守與素養,也是最基本的責任要求。我們認為此報道的采寫過程草率失真,未善盡最基本的查訪與求證的責任。
四、我們堅信廣大記者朋友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善盡言責的,但極少數踐踏新聞自由旗幟與精神的個人,我們必須嚴正以對,以正視聽。
五、此事件中本公司要求的是,保護公司商譽,維護中國人的尊嚴,任何事後的賠償,都只是形式。我們在此鄭重聲明,賠償本公司商譽損失的金額不論大小,都將捐助到慈善機構。
六、此事件乃單純的法律事件,我們不希望事實被任意扭曲與誤導,請廣大記者朋友尊重事實,尊重法律,理性報道,這是我們謙卑的呼籲。
富士康:記者踐踏新聞自由
第一財經日報:堅決反擊
8月30日21點,《第一財經日報》向新浪科技發來第二次聲明,稱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起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是濫用訴權,將予以堅決的反擊。
一、本報記者王佑的採訪報道屬於職務行為,其法律後果由本報承擔。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直接針對王佑個人的起訴以及財產保全措施,違反了《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有關規定,是對記者進行打擊報復的侵權行為。
二、本報編委翁寶與所涉報道沒有直接關聯,鴻富錦針對翁寶個人的訴訟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對於翁寶因履行職務行為而遭受的不當訴訟,本報亦將依法承擔所有法律後果。
三、對於鴻富錦濫用訴權,侵犯本報記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本報記者保留反訴和另行起訴的權利。對此,本報將通過一切合法途徑,堅決支援他們的維權行動,以捍衛人民賦予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權利。
四、本報報道遵守了新聞採訪的操作規範,所報道的事實有可靠的新聞來源予以證實;本報記者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保持了客觀公正的職業操守。報道不存在所謂的“不實報道”和“歪曲事實”的行為。
五、針對社會上極少部分企業和個人以金錢為資本,踐踏我國新聞自由的不法行徑,本報將和其他同行媒體一道,在社會公眾的支援下,予以堅決的反擊。
六、對於社會上存在的極少數人罔顧國法、侵犯人權的違法犯罪行為,本報將一如既往地予以揭露,為建設和諧社會而做出不懈努力。
來源: 資訊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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