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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小到一張紙、一支筆,大到車輛買賣、商品房買賣、土地承包經營,人們對大多數財產的佔有和使用,實際上都是物權法的調整範圍。通俗說,物權實際上是人們對自己擁有的各種動產和不動產的支配權利。
我們不難發現,時下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諸多焦點、熱點、難點問題,如國企改革、土地管理、房屋拆遷、物業糾紛等等,其實質無不涉及產權關係的明確、權利人財產權益的保護。而財產到底是誰的?財產主人有哪些權利?財產受到侵犯時怎麼保護?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和確認,正是物權法的主要內容。
長久以來,由於我們對財產所有、財產私有的觀念相對淡漠,加之我國長期實行公有制的經濟制度,所以,對於什麼是物權、什麼是物權法等等一系列問題,不僅人們普遍認識較為模糊,而且相應的法律體系也不健全。這就使得現實生活中容易出現各種企業短期行為及轉移資本的現象,容易出現一些以“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為理由,借政府公權力之手為商業利益群體違法徵用農民土地、濫拆居民住房的各種惡性事件。
儘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一突破性條款已于2004年被寫入了憲法,但這種原則性的規定只有通過法律的具體規定才能得到更為具體的實現。物權法草案不僅在很多地方充分顯示出了立法者尊重市場規律、保障私人財產、鼓勵人們創造財富的立法宗旨和態度,更是以財產佔有關係,包括財產的歸屬關係與財產的物權的利用關係為主要調整對象。因此,我們完全可以說,物權法草案將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列入法律保護,不僅是法律建設、意識形態及理論的創新,也是尊重人性、尊重人們追求美好生活意願的充分體現。
值得一提的是,物權法草案對目前社會當中的許多熱點、焦點問題做出了系統、積極的回應。比如物權法草案通過確立較為完備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規則,為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常見的物業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基本的準則。
因此,無論是從整個物權法草案的立法宗旨還是其主要內容構成來看,都將進一步完善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制度,為廣大老百姓撐起個人財產權利的法律保護傘。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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