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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經濟局副局長劉軍川,對中臺辦主任陳雲林主任日前宣佈的大陸推動兩岸農業合作的20項新政策總結了四大特點,並在談及其意義時表示,有台灣媒體報道說,一些出席論壇活動的台灣代表對大陸新出臺的20條政策措施的評價是:“大陸方面是玩真的”,說明這些政策是務實有效的。
劉軍川今日(27日)下午在受中國台灣網與新華網邀請做客新華訪談時表示,陳雲林主任在兩岸農業論壇閉幕式上受有關部門委託宣佈的20項擴大和深化兩岸農業合作的新政策措施,是大陸有關部門在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兩岸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本著服務台灣農業企業和農民、促進兩岸農業合作、實現兩岸農業互利雙贏的出發點,經過認真的研究和討論提出的。
劉軍川並指出,有台灣媒體報道說,一些出席論壇活動的台灣代表對大陸新出臺的20條政策措施的評價是:“大陸方面是玩真的”,說明這些政策是務實有效的。
這次新出臺的政策措施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第一,涉及面廣,體現了大農業的合作。這些政策措施從過去的擴大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給予台灣農產品進口優惠政策,擴大到兩岸大農業領域的合作內容。具體涉及到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完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二是鼓勵和支援兩岸農業合作與技術推廣,擴大合作領域;三是優化服務,便利兩岸農產品貿易和大陸台資農業企業產品銷售;四是保護台灣農產品知識產權,維護台灣農民正當權益。
第二,服務性強,改進和完善對台資農業企業和臺商的服務工作。包括簡化相關審批辦理手續、減少審批環節、對重點農業高新技術項目優先立項、積極做好試驗區和創業園的用地服務、提供檢驗檢疫和通關便利措施、完善台灣鮮活農產品公路運輸的“綠色通道”、加強台資農業企業的諮詢服務工作,等等。加強服務,是20條政策措施的最為突出的特點。
第三,務實開放,鼓勵和支援台灣農業企業和農民來大陸投資發展。20條政策中有不少新的開放措施,如歡迎台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台資農業企業和農民參與大陸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的建設與發展;對來園區從事農業合作項目的台灣農民,可依照大陸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直接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再比如,對台灣漁船自捕水產品進口,在原來允許輸往福建的基礎上,增加允許輸往廣東汕頭。
第四,重視維權,切實保護台灣農產品知識產權,維護台灣農民的正當權益。對以非產于台灣水果假冒台灣產地水果進行銷售的行為,對侵犯台灣農產品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都明確依法予以查處。國家工商總局給各地工商部門專門下發了通知,進入了實質操作階段。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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