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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今天表示,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一直是按照既有的規定辦理台灣以及境外的演職人員參加大陸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問題。
在28日上午舉行的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國家廣電總局出臺了規範港澳臺地區的主持人的相關政策,就這些政策,一些台灣的藝人在大陸發展演藝事業受阻,請問台灣藝人在大陸發展,我們將會出臺哪些措施和規章制度讓他們有更好的空間?”
楊毅表示,台灣以及境外的演職人員參加大陸廣播節目製作的問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一直是按照既有的規定在辦理,主要的要求是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聘請台灣以及境外演職人員參與節目製作,需提前按程式報廣電總局核準。據了解,這一政策沒有變化。(董潔)
來源:中國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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