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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事件】臺“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研擬再度限縮大陸配偶赴臺配額。白皮書規劃,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每年限制在一萬兩千人,長期居留從原本不限改為每年限七千人,定居從每年六千人縮減為四千五百人。>>>臺當局研擬大幅緊縮大陸偶配入臺人數
細瞧移民政策內容,研究小組告訴所有納稅人一項“重大發現”:大陸配偶“離婚率太高”、“國家認同不以台灣利益為優先”、“成為社會福利依賴人口”,所以要限縮移民配額、提高財力證明的門坎。
【駁斥】島內民眾的離婚數字一樣居高不下,任何台灣人結婚,是要優先考慮“國家利益”嗎?大陸配偶以自己利益為優先,可說是天經地義,不能因此就假設,所有大陸配偶都是來竊取台灣情報的間諜。>>>限縮大陸配偶入臺站不住腳
其實,這種規定其實並不令人意外,基本教義派的“台獨”極端份子,連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外省人子弟,都認為是非本土人士,視為異族,這套新規定無非是他們撕裂族群、搞族群對立的一種延伸。也是他們內心中的一種莫名的恐懼,台灣的大陸人如果來的太多,對“獨立建國”就構成一種威脅和障礙。
島內對大陸新娘赴臺定居的政策相關法令內容繁雜,限制嚴格,形成“大限制,小開放”的格局。其中在居留權方面,臺當局以赴臺次數、留臺時間、設籍配額對大陸配偶進行嚴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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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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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 |
臺當局研議新規
大陸配偶赴臺恐須先提健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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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 |
赴臺團聚定居的大陸配偶
明起按指紋照相辨識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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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 |
臺強制34歲以下"外籍"與大陸配偶接受補習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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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 |
為減少大陸新娘
台下月起將禁止刊登兩岸婚姻仲介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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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5 |
臺當局削減大陸配偶居留配額
訂移入“預警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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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 |
臺稱娶大陸新娘者須提供五百萬擔保
兩岸婚姻恐受衝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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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 |
臺公佈大陸配偶赴臺新制 "生活從寬、身份從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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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 |
臺當局對大陸配偶實施面談制 470人被確定遣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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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 |
臺修改條例: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份證須等更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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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 |
臺當局稱9月起將對大陸配偶赴臺採"三層面談"制 |
走遍全世界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沒見過這種針對特定地區人民調製的,不僅是歧視,更具仇視性的移民條款。條文中遍佈著衍生人口、依賴人口,排擠社會福利、排擠社會資源等偏激、極具侮辱性的不實字句,完全在漠視人權。也只有某些胸中積累了深厚“仇中”意識形態的民進黨人,才想得出來這些氣小意盈的無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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