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的參考消息刊登了台灣《新新聞》週報12月17日一期文章題:海峽風流太險惡 本島備戰比照外島(作者 陳勇成)
原文提要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臺軍戰備有所謂“三階段、五狀況”之分,但是基於戰爭演變,與共軍“首戰即決戰”的強勢戰略前提下,軍方已擬將本島戰備區分改為比照外島的“經常戰備”、“戰鬥戰備”二級制,以提升臺軍的反擊能力。
“公投法”與“防禦性公投”正炒得火熱,一向維持具有緩衝戰備的“三階段、五狀況”區分的台灣本島戰備警戒狀況發佈,可能會有所改變!
軍方高層透露,為了有效面對共軍可能採取的突襲與軍事行動,“國防部長”湯曜明曾提及,台灣不排除先發制人,而原本台灣在戰備層級上除經常戰備與戰鬥戰備之外,中間還有一個緩衝的“警戒戰備”,但在台灣可能經不起共軍一擊的前提下,台灣軍方目前已研擬將戰備狀況,只留平常的“經常戰備”與戰時的“戰鬥戰備”。
依據軍方原本的規定,本島戰備區分“三階段、五狀況”,亦即“狀況五”的“經濟戰備”,“狀況四”與“狀況三”的“警戒戰備”,以及“狀況二”與“狀況一”的“戰鬥戰備”;至於外島,沒有“狀況一”到“狀況五”的級數區分。
但就在最近,軍方內部傳出“國防部”作戰計劃次長室,已研究將本島的“三階段、五狀況”的戰備區分,改為比照外島的“經濟戰略”、“戰鬥戰備”二級制!
“部長”大權獨攬
基於戰爭型態的改變,中共武力犯臺已不能區分為前後方與本外島之分,諸如中共的M族導彈,從發射到達台灣目標區,只需7分鐘,中共戰機從起飛臨空出海算起到達台灣,最快也要7分鐘。因此,軍方將領認為,“三階段、五狀況”早就要有所改變。不過,講歸講,軍方還是沒有積極去更改,直到最近,軍方將領爆料,台灣本島的戰備狀況只剩下“經常戰備”與“戰鬥戰備”。
“國防部”內部評估指出,未來中共解放軍可能採取以挑釁方式取代大兵力集結的動作,讓臺海戰事損耗降低到最低,最有可能發生的即是,讓兩岸發生擦槍走火的現象,而臺軍部隊最容易發生擦槍走火現象的不管是個人還是若干部隊,最有可能發生在空軍、海軍實施巡弋時。
如果依照以往戰備區分情況,臺軍區分第一階段“經常戰備時期”,第二階段“警戒戰備時期”,第三階段為“戰鬥戰備時期”。平時狀況中,海空軍發生擦槍走火幾率高,在發生後,一定要請示,因為事涉兩岸事務敏感,必須衡量島內外政經情勢,由“國防部長”下達反擊“第一擊”命令給接戰的個人或部隊,當命令下達時,已經實施接戰。但這個階段並不完全算是“戰時”,而是一個突發狀況。
根據“國防二法”,部長由“總統”授權指揮三軍部隊,同時相關的戰備規定改由部長下達命令,等到達到“警戒戰備”階段,也就是敵人已有軍事行動而非準軍事行動時,此時的前兆,可能是個人或部隊第一擊,或者有徵兆的三軍進犯時,由部長責成“參謀總長”授權給三軍部隊遂行軍隊指揮。
取消“警戒戰備”
此外,軍方內部原本亦針對反製作戰的危機處理訂出六大原則,包括:一、臺軍對大陸目標、大陸沿海船艦的攻擊,及台灣岸置制海導彈在區域戰備以前的射擊,須經“參謀本部”核準;二、敵人海空滲透或地面特攻突擊時,由所在地作戰區統一指揮責任地區三軍部隊,立即實施自衛反制;三、敵人對外島突然炮擊,防區指揮官以保持戰力為原則,要經過“參謀本部”核準後才能實施自衛反炮戰;四、劫機、劫持等突發事件,原則由“內政部”負責處理,憲兵特勤隊待命支援,所在地作戰區快速反應部隊立即完成應變整備措施,待命支援,以嚴防敵人突襲;五、對暴動、暴亂等突發事件,以避免流血為處理基本原則,如果危及軍事設施與人員安全,應斷然採取防衛處置;六、因戰況宣告提升戰備為警戒戰備、戰鬥戰備時,按戰備規定、固安作戰計劃執行。
但在“國防二法”施行後,非常明確是由“國防部長”下達命令。當部長綜合考量全盤形勢下達命令,爾後所有作戰行動,一律由三軍各級部隊長執行。換句話說,第一擊產生時機在“經濟戰備階段”,也就是所謂的“平時”,一旦敵人發起任何特攻、突襲時,由部長授權“參謀總長”,“參謀總長”指揮三軍部隊按其權責,遂行各級部隊任務即為“戰鬥戰備”的開始。
企圖殊死掙扎
事實上,曾經有傳聞,美國國防部曾在太平洋第七艦隊司令部實施過一次針對臺海區域衝突的兵棋推演,但在電腦兵棋的運算下,解放軍在實施“首戰即決戰”的強勢戰備下,台灣軍隊只能抵抗解放軍22小時,而且絕大部分的戰鬥都是由空軍承擔。
如果台灣只能撐區區22小時,還分什麼經常戰備、警戒戰備與戰鬥戰備!從經常到警戒的驗證,看看對方是不是要真的打台灣,再經過戰情評估之後,然後才發佈接戰指令的話,以共軍挑釁之後再送來幾枚導彈、採取專攻政經中心的“斬首行動”、“斷臂打擊”(打擊台灣火炮發射陣地)、“截流打擊”(制止台灣兵力機動調度)、“斷後打擊”(打垮台灣補給線)和“襲擾打擊”(特工佔領電視臺……)等方式,台灣早就淪亡了。
所以,現在軍方考慮要取消“警戒戰備”,直接在“經濟戰備”與“戰鬥戰備”中抉擇,事實上,在台灣擁有毒蝎反製作戰計劃且已準備妥當後,台灣豁出去,只要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沒有妥協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