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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小學教科書全面去中國化!國父、國畫、國字、國劇、古人、水準、中日(甲午)戰爭、兩岸、台灣地區……等詞,都被“教育部”列為“不適合用詞”,應當的用詞,是孫中山、中國水墨畫、中國文字、中國京劇、中國古人、水準、日治、清日戰爭、兩國、我國(或台灣)……等詞。
“民族英雄”具有爭議性
“台灣僻處我國東南海域”的課文敘述,更不行,因為這種說法是以中國大陸為核心、以台灣為邊陲,明顯貶低台灣地位。“鄭成功從荷蘭人手中收復台灣,所以後人尊其為民族英雄。”這也不行,因為“收復”和“民族英雄”都是有爭議性的價值判斷用詞,必須修改或刪除。
台灣“教部”半年前委託“台灣歷史學會”進行一項“教科書不當用詞檢核”計劃,檢核對象含括小學、中學及高中各版本教科書。這項檢核計劃日前完成,“教部”隨即函轉各教科書出版社“參考”。
教部強調無關意識形態
“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表示,中小學教科書開放民編後,用詞混淆,對中小學生造成困擾,“部長”杜正勝發現這項問題後,才指示委託學者專家進行檢核。幾經琢磨,“教育部”決定委託“台灣歷史學會”進行這項研究,因為較混淆的用詞,幾乎都是歷史造成的。他強調此舉是專業的研究,和意識形態無關,也無強制修改之意。
這份厚約三百頁的檢核報告,是“教育部”廢除“統編本”實施“審定本”教材以來,首度發函各教科書出版社,統一規範攸關“國家認同”的相關用詞。現行的中小學各版本教科書,被檢核出來的不當用詞,總計不下五千詞。
這份報告檢核檢核標準不外乎以下幾項:
第一、不客觀的歷史價值判斷,刻意褒揚或貶抑的非中性詞彙。例如“國父孫中山先生說……”,應改為“孫中山先生……”。

“全省各地”用法不標準
第二、自我矮化為地區或主體意識不清。例如,“台灣地區”、“全省各地”、“兩岸”等,都是不適合用詞。
第三、對中國的稱呼未反應歷史事實與政治現況。例如,應稱“中國”卻稱“我國”,如:“王羲之是我國著名的書法家”這段課文中的“我國”應改成“中國”。
第四、台灣與中國大陸分屬不同政權時期的敘述,對中國的地名、歷史朝代、特定人物等,未加注國名。例如,“余光中,福建省永春縣人……”,應當改為,“余光中,原籍中國福建省永春縣……”。
第五、敘述日治時期台灣的人、事、物,卻用大清帝國、中華民國紀年;如應把日治時代的民國廿三年,改為西元一九三五年。
“中外”遊客應說國內外
第六、對於特定詞彙的使用不夠精確。例如,指稱中國特有的文物、書畫等,卻使用“國字”、“國畫”、“國劇”、“京劇”、“古典詩詞”等詞彙。
第七、敘述時間或對象泛指中國古代或是古代之人,卻用“歷史上”、“古時候”、“古代”、“上古時代”、“老祖宗”、“古人”等詞彙,應都改為“中國古人”。
檢核報告指出,在近現代“中華民族”一詞未出現前,應用“華夏民族”;“外省人”也應改成“中國各省隨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人士或新住民”;“國歷”應改為“陽曆”;“中外遊客”應改成“國內外遊客”。
報告檢核出來的不適合用詞中,以中國地名前未加注“我國”用詞最多,逾二千個。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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