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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的,陳水扁最近的政治立場又朝著“獨立”的方向傾斜,不斷提出以“憲政改造去除大中國意識形態”、“新國家主權論”等。這與他在不久之前所說的:任內改“國號”是不可能的任務,二者大相迥異。
“行政院”隨即跟著唱和,提出“公民投票修正草案”,要大幅降低“公投”提案、連署及通過的門檻,增列“領土變更案”及“修憲案”的“公民復決”等。希望“立法院”討論通過。
“行政院”所提的草案,重點在降低“公投”提案人數門檻。從全臺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降為萬分之三以上,連署門檻由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降為百分之一點五以上。再建議一般性“公投案”的通過門檻,從現在的過半數降低為有四分之一總選舉人數同意即可。臺澎金馬地區的總合格選舉人數約一千六百萬人,現行“公投”提案的規定需有至少八萬人提出“公投”案,再經八十萬人連署才可以成為一項由全體選舉人認真考慮投票決定的“公投案”。若有八百萬張以上的贊成票,此案方可通過。“行政院”的草案,擬降低提案門檻為四千八百人,連署人降到二十四萬人以上,通過“公投”案只需超過四百萬張票。
民間集合四千多人即可發動任何“公投案”,將造成各種“公投案”充塞于坊間的現象。集結二十四萬連署人也不是特別困難,到時候台灣除了年年月月辦選舉之外,再加上無時無刻不在炒作“公民投票”,因為“公投案”需要有大規模的宣傳活動來推動,勞民傷財自此永無寧日。
另外“行政院”提議,取消“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改由“中選會”審核“公投案”。依現行法規定,“審議委員會”按照“立法院”政黨比例組成。“中選會”是一個常設性的機構,經過幾年來的撤換“中選會”成員,眾所週知,它早已成為執政當局的應聲蟲,御用打手,完全失去秉公執行公平公正選舉的作用。“行政院”在此的用意未免太過明顯,想把“公投”的每一個環節都安排妥當,以便日後為民進黨及其同路人鋪陳一條“獨立之路”。
增列“領土變更案”的提議更是赤裸裸地不掩狼子野心。剛剛結束不久的“任務型國代”會議,已經“修憲”完畢做出決議,有關改“國號”等重大議題不在“公民復決”的範圍之內。不到兩個月“行政院”就想抄小路把“領土變更”這個具爭議性的議題夾雜在“公投修正草案”中,企圖矇混過關。從體制上來講,“任務性國代”是人民託付修改“憲法”的特別代表,只有他們才有資格“修憲”。“行政院”根本不可以觸動“憲法”的規定。
特別是有關“國號”、“國旗”、領土範圍等“憲法”中明文寫就的條例。“行政院”若過問,就是越權的行為。“行政院”放著堆集如山的日常工作不幹,老是爭著上媒體頭條,管閒事。
這當然是經過陳水扁授意的。但是這個草案明擺著在“立法院”通不過,因為以目前“立法院”的政黨分佈情況,泛綠佔不到半數,“行政院”提這種草案註定是在做虛功。
這也不足為奇,五年多來執政的民進黨除了講大話,就是在虛耗、空轉。可能現階段阿扁認為最迫切的事,是要向深綠色的“獨派”人士效忠、表明心跡。改“國號”、“國旗”、制定“新憲法”、甚至於“變更領土範圍”他都曾努力過,事不成不要怪我。但是“獨立人士”
會領情嗎?
下一步阿扁又要做什麼呢?再找一兩樣“虛功”來消磨時光?看來做“虛功”是他的最愛。(馬康莊
台灣民意調查基金會秘書長)
華夏經緯網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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