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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如今在台灣常被提出討論,陳水扁最近在電視上的講話中透露,他把“二次金改”看成任內改革的指針項目,而且勢在必行,要限期完成,凡是執行不力的官員將遭撤換。但民眾對所謂的“二次金改”其實所知不多。
自民進黨執政以來,“改革”口號不斷,“金融改革”是他們列出的三大改革之一,並於02年7月組成“金融改革項目小組”,這是日後所稱的“一次金改”。
“一次金改”其實沒什麼具體建樹,主要的成就大概就是宣示成立項目小組的決心。04年10月20日,“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與陳水扁會晤之後,宣示了第二次金融改革的四大目標:
一
06年底至少有3家金融控股公司,其市場佔有率超過10%;
二
公股金融機構在05年底之前由12家減少到6家;
三
金控公司總家數,在06年底之前減半為7家;
四
至少一家金控公司到海外掛牌或引進外資。
據“經建會”主委胡勝正的解釋,訂今年底官股銀行減半,明年底金控公司數目減半的目標,是參考外國的經驗。馬來西亞、南韓、印尼等國家自亞洲金融風暴後,都看得到金融機構必須整並的趨勢,分析機構的研究結論也都認為台灣的金控不宜超過7家。胡“主委”認為,對台灣來說,大型金控公司代表的意義是要走出去。台灣內部的銀行目前規模小,根本走不出台灣市場;數量多,同構型高,根本無法提升競爭力。所以金改目標提出要有3家金融機構,具有超過市佔率10%的實力。透過大而美的銀行,爭取國際市場,拓展臺商生意。
金融改革如果有助於台灣的經濟,能協助臺商在國際上開拓商機,當然大家都會舉雙手贊成。但是“二次金改”所設定的目標與作法能達到這個目的嗎?
“立委”、名財經教授劉憶如質疑,金控公司大,未必就是美,未必就有競爭力。劉教授認為,公營銀行民營化,或是與民營金控合併不失為一條可行的路。然而目前當局執行的方法,完全是“即興式運作”,這家採股權交換,只限島內金控;那家又採發行受益憑證,卻只限外國銀行,難免令人心生疑竇,懷疑其中是否有利益輸送?而且“二次金改”的決策過程不民主,沒有經過週詳的評估,設定時間減半很荒謬。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的質疑更尖銳,他開門見山一句話:”擴大金控規模,要達到什麼目標?”
郭“委員”接著表示,當局要求官股銀行及金控家數限期減半,毫無邏輯可言。島內金控最大問題不在規模,而是沒有拓展國際業務打開通路,以致只能吃島內市場的軟飯,尤其是消費金融。當局認為“大才能好”,這個邏輯未必正確。規模大了以後,如何避免變爛、變壞?當局並沒有告訴我們答案。再從國際競爭力來看,銀行規模較大的國泰金、兆豐金、富邦金,國際業務都不高。郭“委員”斬釘截鐵地斷言:“台灣要打開國際業務,不開放大陸市場根本不可能。”“如果沒有國際通路,就應該去買外國銀行。如果金融商品開發能力不夠,就應該去買金融技術公司。”
郭正亮提出口號:規範比規模重要。如果規範不完整、不週延,未做政策要求,就會變成銀行都吃島內市場的“軟飯”,這時擴大銀行規模,後果更加嚴重。造成對外不鬆綁,對內不公平的現象。
但是扁當局求功心切,一定要在金融改革上及早得分,才會出現限期減半的機械式措施。到時可振振有詞宣稱:如期完成了既定目標。至於能否拓展國際業務,則不在討論範圍內。只要在形式上做到改變,就算交出成績單,“二次金改”順利完成。
由於趕時間完成銀行合併存在困難,“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希望社會了解“二次金改”的意義,比較不強調“時程”。不過陳水扁已經放出狠話,如果年底無法達成目標,就要這些人負責,誰抗拒改革我就辦誰!“府院”不同調,“二次金改”很難推動下去。這是必然的結果,因為“二次金改”本來就是一件未經週詳評估的政治戲法。
(作者馬淑靜,曾任台灣美商美林證券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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