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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判陳水扁敗訴的法官喝彩

12/27/2005/09:00
華夏經緯網

OO四年十一月中旬,陳水扁在台北縣民進黨“立委”選舉造勢大會上及民進黨中常會中都公開提到,三月二十日後,有退役將領強力遊說現役高級將領,要他們稱病住院或辭職,企圖造成軍心浮動,擴大選後的動蕩。三月二十日以後連宋抗爭的亂象,不是只有“總統府”前廣場的聚眾滋事而已,更有計劃的想引發軍隊與政府的動蕩以達到選舉翻盤的目的。連宋陣營為了個人權位,不惜玩火,不惜用非法的途徑,把大多數選民支援的政府推翻,如果這不是“柔性政變”那是什麼?

 

連戰與宋楚瑜聯名控告陳水扁的“柔性政變”說,侵害名譽,要求道歉並賠償連宋每人一元。最近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水扁敗訴,承審法官吳光釗在判決書上指出,身為“總統”,有義務證明其言論為真。判決陳水扁應付給連宋請求的一元象徵性損害賠償,並在三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

 

陳水扁對這項判決表示遺憾,決定要繼續上訴。他表示當時對政局有諸多考量,保留了部份可供佐證的資料,上訴之後會把這些資料交給法院。

 

“總統府”代理秘書長馬永成認為,陳水扁對“柔性政變”或“七日政變”一事是有根據的,他問心無愧,而且並沒有指名道姓連戰及宋楚瑜涉及政變,連宋硬要對號入座。陳水扁的律師對賠償連宋每人一元也不同意,理由是連宋僅請求賠償各一元,這樣少的金額顯然無法彌補兩人自稱的損害,法院並沒有保護這“一元請求權”的迫切需要,訴訟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法院應駁回連宋的訴訟。

 

判決現任元首敗訴是台灣司法界的首例。在此之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李登輝誣指宋楚瑜在四一O泛藍群眾活動中,溜去打麻雀,賠償一千萬元並要在十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三天。這兩項判例,堪稱台灣司法史上的里程碑。兩案還處於上訴再審的階段,三審定讞的結果未可逆料,但是至少見到了台灣的法院不再永遠與執政當局一個鼻孔出氣了。

 

吳光釗法官承辦本案受到很大的壓力,熬夜數星期字斟句酌地寫判決書,寫畢頭髮花白了一半。但是他事後如釋重負,盡了全力依法論事審理此案,感到很自豪,覺得獨立審判就像呼吸一般的自然。

 

吳光釗的判決在司法界引起不小的迴響,有人稱這項判例是“憲政法治”的分水嶺,期望今後司法界能邁向真正司法獨立的“後吳光釗”時代。檢查官協會理事長陳文琪認為,這項判決鼓舞了檢查官辦案要“親司法、遠行政”。檢察官改革協會發言人陳瑞仁說:檢查官應學習吳法官,不自我設限,不揣摩上意。網上的檢察官論壇出現一篇文章名“法官判扁輸,我們能嗎?”指好多案子都看到檢查官煞車的痕跡,雖然不見得有任何勢力的干預,但是我們真的比不上吳法官。

 

吳光釗的判決若真的引起了台灣司法界的自省,那才是一個可喜的現象。司法不能獨立,淪為執政者的應聲蟲,民主法治就是空話。

 

針對這個判例也有不同的聲音,辯稱難道“總統”不是人?不再具備普通人的“言論自由”了嗎?如今台灣的亂像是,有過多的政治人物享有過度的侵犯他人的言論自由,特別在選舉時期,候選人以造謠抹黑誹謗為能事,搶先塑造對手的負面形象,贏得選舉再應付誹謗官司。李登輝是始作俑者,陳水扁承先啟後發揚光大。

 

判決李登輝“打麻雀說”敗訴的女法官郭美杏和判陳水扁“柔性政變說”敗訴的吳光釗,都是地方法院層級的小法官,可能是因為他們涉世未深,堅持了司法獨立的精神,不畏權勢,讓民眾見到一線正義的曙光,值得大家同聲喝采。(王正方 電影導演 資深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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