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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做出大動作,在“總統府”召開黨政高層會議時宣佈:除了“憲法”賦予的“總統”職權之外,其餘黨政權力徹底下放,完全交付,決策由黨政幹部全權負責,爭議循黨政機制協調解決。政務方面,“行政院”未來所有政策,由“院長”全權決定,完全負責,部會人事“總統”將完全尊重“院長”之提名權,依據“憲法”予以任命。黨務方面,阿扁只做為一個黨員,不涉入任何黨務運作,亦不參與選舉活動。
乍一聽像陳某人接受各方建議,做了重大讓步。其實這番話令人恍然,原來在此之前,陳水扁握有“憲法”之外的許多權力!黨政一把抓還不夠,“行政院長”的權利也拿去,“院長”只是一名副官,黨主席是他的馬弁。視“憲法”、黨章如糞土!六年來阿扁大剌剌地做著違背“憲法”、觸犯黨章的勾當,終於“第一家庭”成員犯下大案,陳水扁為了自保才釋權:從前擁有的大把權力,今後將分出些來,希望大家繼續擁護。
他也要求“第一家庭”成員嚴格自律,一定要忍耐,絕對不允許涉入任何公共事務。此語也發人猛省,認清了“第一家庭”各成員的真面貌!原來他們一直都在涉入許多公共事務,坊間不斷爆出的內幕,檢調單位正在進行的偵察,看來都八九不離十了。
陳水扁的這個舉動實質意義不大。所謂的權力下放的那些“權力”原本就不歸這位“總統”所有,又何來“下放”之說?如同小偷偷了東西被發現,把贓物放回原處,這是功勞?大家還要感激?“第一家庭成員”到處從公共事務中獲暴利,拿走不知多少億元的人民財產,“總統大人”要求他們收斂一點,忍耐點,吃相別太難看,這批排名“第一”的眾位掠奪者,就該原諒?哪有這種便宜事!台灣人沒有那麼笨,莫欺盡天下無人!
陳水扁的這番談話經過了深思熟慮,此人律師出身,熟讀“中華民國憲法”。他一再提到“憲法”賦予他“總統”的職權,因為“憲法”第52條有明文規定:“總統”在“憲法”的保護之下,除觸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的訴究。這一條豁免權,此刻對他非常重要。趙建銘所涉及的各弊案,追究下去情況嚴重,吳淑珍、阿扁這次怕脫不了干系。據綠營首席律師盧立雄透露,阿扁希望趙案速戰速決。若早早在他“總統”任上結案,他本人將不受株連。所以目前保住“總統”職位是第一優先,主動辭職無異自殺。繼任的呂秀蓮為了表現清廉,會下令徹底辦案,“第一家庭”將死無葬身之地。罷免案看來在“立法院”不容易通過,但是據提案人“立委”丁守中說,他已收集到119位委員的連署,距147位、2/3的多數不遠了。倘泛綠陣營投票時有人倒戈,局面不可收拾。“權力下放”說主要是安撫內部同志,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民進黨內各派系首腦多持肯定態度,認為目前黨內要團結,撐起重擔,共渡難關。阿扁還是共主,各位天王、派系大將仍舊在這面大旗下卡位。一般認為權力下放後,蘇貞昌是最大的受益者,成了欽定接班人,他一定與新潮流係努力護主。
民進黨內的年青人,不茍同這批大人物狗皮倒灶的行為。近百位黨工及“立委”幕僚連署發表公開信,指出對陳水扁失去耐心與信心,要他不要再做空洞的口頭道歉,若短期內無法誠心負起責任,他們就不認同支援阿扁為領導人。公開信措辭嚴厲:“你對家人的縱容讓跟隨黨內清廉價值的我們驚愕,所作所為不可原諒。”“天王們還弄出鞏固領導中心,不知所云的共識。難道要等全黨覆滅你們才罷手?”“你好大喜功、粗糙操作、錯不在我的性格,導致許多失敗。”
陳水扁在民進黨已“盡失民心”,當年他競選時,年青人熱情洋溢的爭購“扁帽”,好景不再,他也無睱他顧了,搞個權力下放的虛招,其實甚麼也沒放棄,就能保住“總統”大位嗎?(王正方 電影導演 資深政論家)
華夏經緯網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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