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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立威 新聞媒體膽寒

08/03/2005/09:44
華夏經緯網

台灣的衛星電視換執照,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矚目。可能因為事關媒體本身,又是頭一次“換照”,整個過程得到甚多的報導。電視臺換營業執照由“行政院新聞局”主理,先成立了一個“審議委員會”,聘請十二名委員,委員會的結論只供建議和參考,決定是否核發執照的生殺大權,始終操在“新聞局”的手中。

 

早有媒體指出,那個“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幾乎全是政治立場偏綠的年輕大學教授再加上數名現任政府官吏,審議出來的結論頗可預期。但是這種現象無法證明其不合法性,因為審議制度最初建立的時候,並未明文規定委聘審議委員的條件,委員們的政治立場是否中立,或依政黨比例來選聘。在這種情形之下,執政當局當然要以最有利的方式去謀取最大的政治利益。

 

目前台灣的電視臺氾濫,良莠不齊,最特殊的一個現象是全天候的新聞臺約有十家上下。小小的一個台灣島哪有那麼多值得每分鐘都播報的新聞?更加上台灣的電視臺及觀眾多年來完全不關心世界大事,於是諸新聞臺免不了小題大做,搞出許多聳動性的社會新聞,即所謂的“膻色腥”式的報導,令社會大眾詬病不已。但是執政當局所痛恨的不是這種現象,他們掌握了政權,卻沒有贏得民意,新聞媒體對當局的批評及指責甚多,特別像TVBS新聞臺等,令身居高位的達官貴人們深感不悅。但是既然打起了新聞自由民主法治的大旗幟,明目張膽地去壓制媒體則過於招搖,拐個彎成立一個欽定的“審議委員會”,推出“新聞局”授意的結論,再以此開刀,效果是一樣的。

 

“新聞局”事先曾表示,一切會尊重“審議委員會”的決定,“新聞局”不會干預。但是謝長廷與“新聞局長”姚文智又不斷放話;既然審核就“不一定統統過”。明顯看出官員在一旁下指導棋。

 

“新聞局”宣佈,衛星電視換照有七家未予核準通過,其中最惹爭議的是東森S臺。

 

熟悉內幕的人認為,東森S臺這次被吊銷執照有些無辜。因為該臺的節目不錯,並非違規最多,言論上也沒有刻意地強烈批評執政當局,撤照的最大原因是“新聞局”要在此時殺雞儆猴,立下馬威令各電視臺就範。另外,大財團富邦公司想成立電視臺,如今頻道已滿必須要擠掉幾個電視臺。當局最痛恨的是TVBS臺,因為時下李濤的節目天天在批評水果銷大陸事件,但是此時撤他們的執照太明顯了。當然,“新聞局”對這種傳說矢口否認。

 

姚文智“局長”表示,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處分超過兩次就當停播,再嚴重會被撤照。過去“新聞局”執法太過寬鬆,寬鬆到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也讓媒體覺得沒有法律界線,現在不能再這樣下去。

 

若姚“局長”的這段話屬實,則“新聞局”已嚴重失職。既然法律上有了明確的規定,電視臺遭到處分兩次就該停播,再犯過應當撤照,為何又麻煩審議員會開會建議才撤掉東森S臺的執照呢?足證“新聞局”過去執法不力! 再者審議員會撤銷東森S臺營業執照的理由是什麼?于法有據嗎?根據某審議委員的說法;本來委員會還要“砍”更多電視臺,例如處分紀錄排第一第二的TVBS、三立,但這兩家近來改善許多,決定保留。東森S臺營運計劃定位不明、遭處分紀錄高居第三,故此被刷下。

 

一派胡言! 此事看來完全沒有依法辦理,紀錄上受到處分高佔一、二名的反而不撤照,什麼又叫做“近來改善許多”?若用自由心證來判定一切?那又何必立法?

 

姚文智又說,審議委員會提出“附款條件”,電視臺需成立自律組織、訂自律公約、加強國際新聞,培養人才製作更好的新聞,應于一個月內落實。三個月之後驗收,否則仍可能撤照。換句話說,每個電視臺都被留校察看,隨時可以被迫停業,人人自危,恐怖之極。“新聞局”及其審議委員會剎那間又成為立法機構了,隨興訂出各種規矩來整這些電視臺,是一個很悲哀的現象。

 

台灣的新聞自由和民主法制,看來還停留在襁褓階段。(言浩 曾任聯合晚報主筆 中國時報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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