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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于傑 通訊員
黃福濤)欠債的小楊想把父母的一套房子賣掉還債,但遭到二老拒絕,小楊便偽造了母親死亡證明,並找了一個“爸爸”。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假爸爸按手印賣掉了房子。近日,騙取29萬房款的小楊因詐騙買房者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人民幣11000元。
2003年,小楊欠了一筆債,為堵“窟窿”,他想把父親名下的一處房屋賣掉,但在和父母商量後,二老都表示不同意,於是小楊便想“另辟蹊徑”。
2003年6月19日,小楊先找了一個朋友扮演“爸爸”,並偽造了母親死亡證明。然後他把打算購買房屋的何先生帶到“臥床不起”的“爸爸”身邊,對其謊稱“老頭子前幾天還好好的,不知怎麼就成這樣了,需要錢看病。”然後他拿出父母的身份證、戶籍證、房產證原件等證件證明。何先生看到後當即決定買房。
隨後,雙方在公證員的公證下,小楊的“爸爸”于“病床”前在公證手續上按了手印,將房子“賣”給了何先生。何先生當場將29萬元房款交給了小楊。
交易結束一週後,何先生突然接到公證處的電話,稱“小楊提供的其母親的死亡證明是假的,他父母都健在。”於是何先生向警方報案。
小楊拿到錢後潛逃,直到2007年9月初才被抓獲。近日,小楊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11000元。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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