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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敏:通緝犯變村官,誰是保護傘

2008年04月08日10:09
華夏經緯網

  “一名被汕尾市公安局通緝三年的在逃村官,他數罪在身,卻在三年後被當地鎮政府再次任命為村長!”。許多村民聽了這個宣佈後迅速離開了現場,他們朝村外奔去。“我們害怕被黃明的人報復。”因為黃明的身邊有不少酷似黑社會的人。(2008年4月7日中國網)

  看了這則新聞,讓人感覺是在看電影,講述的是解放前的故事,惡霸地主胡漢三又卷土回來了。“誰吃了我的東西統統給我吐出來,誰拿了我的統統給我還回來。”囂張的氣焰,讓人不寒而慄。

  朗朗乾坤,天子腳下,共和國的大地,居然能上演這樣一幕“還鄉團”榮歸故里的醜劇,讓人不免疑惑和蹊蹺,這汕尾市陸豐市南塘鎮政府的領導還是人民可依賴的領導嗎?

  打人,貪污公款,侵佔村集體財物,私賣農民的土地,黃明的罪行其實早已昭然若揭。在村民卓木庭處至今還保留了一份由汕尾市公安局出示的對黃明進行拘留的文件。但由於黃明一直在逃,行偵支隊一直在對黃明進行抓捕當中。

  然而,就這樣一個罪惡昭彰、逃亡三年的通緝犯,居然能重新被當地政府再次任命為村長,而當地鎮政府撒下彌天大謊——稱這位村支書逃亡三年是病假三年,回來繼續秉政,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們不禁要問,這世界還有好人壞人區分嗎?這社會還有是非善惡標準評判嗎?如此顛倒黑白,如此罔顧民意,如此亂用幹部,當地鎮政府豈不是成了黑勢力的保護傘,成了犯罪分子的堅強後盾,成了迫害百姓的罪魁禍首?

  汕尾市陸豐市南塘鎮政府能將一個通緝犯重新任用做村長,我們有理由進行探究:是否當地政府某些領導與通緝犯黃明之間有千絲萬縷血緣關係;是否有不可分割的利益關係;是否有軟肋被黃明抓住;抑或是迫於黃明黑勢力的壓力,有關上級機構有必要一查到底。

  壞人當權,好人必定遭殃。從當地人民畏懼黃明的表情來看就知道黃明不是善良之輩,從當地人民憎恨黃明的言行來看也知道黃明給當地人民帶來的禍害,從當地農村的經濟發展不景氣來看就知道黃明收刮了多少民脂民膏。這樣一個人,本應儘早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竟然被汕尾市陸豐市南塘鎮政府重新任用,我們有理由大聲質問汕尾市陸豐市南塘鎮政府,你們重新用通緝犯的理由是什麼?你們把權利交給這樣的人的道理何在? 作者:劉敏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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