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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補充:市場選擇了黑律師

2008年04月09日14:08
華夏經緯網

  不少指標都躋身世界前列的東莞,只有932名律師。也就是說,如果以常住人口1000萬計(其實不止這麼多),那麼1萬人還攤不上一個律師。且不說200人就有一個律師的紐約,就是距離北京的1300和上海的1800這兩個數字,也有不小的距離。更具體一點,按常規的律師收費標準,與700萬的外來工的收入比較參詳,很容易得出這樣的結論,這幾百個律師,對於他們來說,相當於不存在。一旦權益受到侵犯,諸如工傷以及拖欠工資之類的事情發生,善良而富有理性的人,又必須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一方面不存在,一方面有急需,這是不是“黑律師”應運而生的原因呢?

  據說“黑律師”有兩種,其一是“黑心律師”的簡稱,屬於歷史悠久的“訟棍”的孝子賢孫。跟祖宗一樣幹的是通過欺詐、包攬訴訟牟利的缺德勾當。而這裡要說的“黑律師”,則是新生事物,他們文化水準不高,也沒有律師資格;但大都有過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的經歷,並借此了解了相關法律程式、學會了一些訴訟技巧。這樣一來,向無力支付律師費用,卻不得不求助於法律的外來工提供服務,就成了這些“黑律師”的謀生之道。這些“黑律師”自身境遇的不佳,從報道中可略知一二,平時沒有訴訟代理之類的活幹,有的“黑律師”還不得不靠撿垃圾維持生計。

  《合法與非法間遊走的“黑律師”》(見4月4日《南方都市報》),給我們描繪了一道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的另類風景。雖然記者加上了引號,我還是覺得稱他們為“黑律師”不妥,當然,沒準這也有妙處,一個“黑”字,或許可以讓某些人的臉蛋發紅,這些人的職責是代表政府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保障服務。如果他們不存在,或者臉不變色心不跳,別急,我情願替他們臉紅。

  律師黑不黑,按理應該出示證據,由法律說了算。但是,低收入者可以廉價或者免費獲法律援助的服務體系尚未建立健全,或者現有的服務品質差效率低下,那麼委託人的意見和抉擇也就應該得到尊重,畢竟是他們在付費購買法律服務。對此,我建議有關部門也應該面對現實,換位思考一下,這些法律訴訟代理人的存在,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在一定程度他們也是在為政府排憂解難?畢竟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不管水準如何,起碼沒有犯路線錯誤。同時,強化人性化管理,在培訓、引導、監管方面多下些功夫。一方面可以防止“黑”律師真變成了黑心“律師”,另一方面可以讓熱心法律的人士真正有助於普法活動和社會的穩定和治安。

  社會正在轉型,新生事物層出不窮,也怪相叢生。比如在咱們的市場經濟中,就有些怪現象,本該由市場解決的老是得依靠政府,最後導致壟斷,尾大不掉;另一些應該由政府供應的公共服務,比如免費的法律援助,則要靠市場解決……這麼說來,“黑律師”也就是市場經濟不規範的產物,自然將會隨著越來越自由有序的競爭,得到妥善的解決。

  所幸的是東莞法院方面對此採取了務實求真的態度,值得讚揚。因此,儘管這些法律訴訟代理人地位很尷尬,對前景很迷惘,但希望這是暫時的。而他們給付不起律師費的人獲得公正提供援助,具有包青天的部分功能。這一點無疑值得肯定。(作者為知名專欄作家)


作者:令狐補充

來源:漢網-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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