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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的夏天,徐志摩去了美國。這年,他21歲。在當代中國,這個年紀出國留學深造,正是黃金年華,那個時代自然也是。不過,此時的徐志摩其實已經是一個孩子的爹了。
和我們後來所習已為常的認識不同,在這個年紀上,徐志摩還不是那位《再別康橋》的作者,也沒有和林徽因、陸小曼演繹後人津津樂道的浪漫故事──那些情事還要等到幾年後他去了英國,才有一個開始。
當時的徐志摩,基本上是一位充滿了理想的青年,主要是一個梁啟超的忠實讀者甚至可算是信徒。同時,他還有著非常良好的古文造詣。在赴美的輪船上,他用文言文抒發自己的抱負:
“豈無志士,曷不急起直追,取法義大利之三傑,而猶徘徊因循,豈待窮途日暮而後奮博浪之椎、效韓安之狙,須知世傑秀夫不得回珠崖之颶,哥修士哥不獲續波蘭之祀,所謂青年愛國者何如?”
從他引用的這些中外歷史典故來看,徐志摩確是滿腹家國之思。他在美國的兩年中,先在馬薩諸塞州的克拉克大學拿到文學學士學位,後轉到哥倫比亞大學獲得了政治學碩士學位,其間更是廣泛涉獵選修經濟學和金融方面的課程,而且,他還閱讀了歐文早期的社會主義理論和俄國革命的歷史。
不過,徐自己也許對美國的學習生涯並不滿意,他曾經說,“如其我到美國的時候是一個不含糊的草包,我離開自由女神的時候也還是那原封沒有動。”在這個“迷茫”時期,一個英國哲人“召喚”了他,就是羅素。“夏日黃昏時穿透海上烏雲的金色光芒──冷靜、銳利、千變萬化。”詩人徐志摩用如此詩意的語言來評價羅素的思想,為此,他不惜放棄了在哥倫比亞攻讀博士學位的計劃,來到了英國,只為“想跟這位二十世紀的福祿泰爾(即伏爾泰──譯注)認真念一點書去”。
的確,這是一個充滿了理想的青年,也是一次充滿了理想的旅行。但是,現實往往和理想相差很遠。
“這是一項魯莽的決定。”很多年後,著名的歷史學家史景遷(Jonathan D.
Spence)評價說。因為當1920年秋天徐志摩來到英國時,羅素已經不在康橋大學了,史景遷說,“因為他的同事們不贊成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所持的和平主義觀點,也反對他最近的離婚行為。”
然而,正是這次“錯位”的旅行,使得徐志摩有機會認識了林徽因;也正是在英國,而不是在美國,徐志摩寫出了最浪漫的詩。
譚 澧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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