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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2月28日訊:國臺辦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在介紹有關大陸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的建設發展情況時,發言人李維一指出,台資農業企業普遍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李維一說,1997年以來,國臺辦、商務部(原外經貿部)、農業部先後批准在福建全省、海南全省、山東(平度)、黑龍江(哈爾濱、牡丹江、佳木斯、大慶和農墾示範區)、陜西(楊淩)、廣東(佛山、湛江)、廣西(玉林)、上海郊區、江蘇(昆山、揚州)設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2006年以來,農業部、國臺辦批准在福建漳浦縣、山東棲霞市、四川新津縣、重慶北碚區設立台灣農民創業園。目前,大陸已經在11個省區市設立了試驗區和創業園,主要分佈在大陸沿海地區並擴展到西部和東北地區。
他說,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試驗區和創業園有台資農業企業近4500家,佔在大陸發展的台資農業企業5500多家的73%左右;試驗區和創業園實際利用台資近50億美元,佔台資投資大陸農業實際金額63億美元的79%左右。經營範圍包括種植業、漁業、畜牧、獸醫、飼料、花卉、茶葉、觀光農業、生物技術、以及農產品深加工等主要農業生產領域。
李維一指出,總體來看,包括試驗區、創業園的台資農業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普遍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在大陸的台資農業企業有90%以上獲得了大陸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食品的認證,有60%以上的企業成為省部級或當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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