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大陸新聞

 


四川省民政廳:救災專用帳篷災後將全部回收

05/28/2008/14:20
華夏經緯網

  用於災區的抗震救災專用帳篷將由民政部門回收。昨日,記者從四川省民政廳處獲悉,根據該廳下發的《關於加強救災帳篷接收管理回收工作的緊急通知》,所有下發的救災帳篷,均不能交付個人處理。

  據四川省民政廳副廳長陳克福介紹,所有民政部門下發的救災專用帳篷,在使用後一律進行回收,納入國家救災物資儲備庫,以備下一次繼續使用。對已下發到災民手中的帳篷,由於在下發時有登記,因此民政部門會根據最初下發時的登記結果進行回收。

  此外,根據四川省民政廳對捐贈資金出臺的管理辦法,所有捐贈現場接收的善款以及通過轉賬、匯款等方式入賬的資金,均要開具捐贈專用票據,並做好登記。對於捐贈人提出定向捐贈的資金,尊重捐贈人的意願,對指定地區並要求及時撥付的捐贈款,由省慈善總會提出捐贈單位名單、數量、受助地區報分管領導審批後撥付。對有指定用途,但目前無法實施,需進一步協商的捐款資金,以協議的形式約定,待捐贈方、執行方、受助方簽訂三方協議後實施。

  在非定向捐贈資金管理上,由省慈善總會根據收到的捐贈資金數量,上報四川省民政廳抗震救災小組。規模在1000萬元以下的,由接收捐贈組提出分配方案,上報省民政廳抗震救災小組,經集體討論後,由領導小組組長簽發,1000萬元以上的,需要由接收捐贈組提出分配方案,上報省民政廳抗震救災小組,經集體討論後,報分管省長審批。

  此前,有市民反映成都部分小區出現救災專用帳篷問題,曾有人拍到其中有市面不可能買到的國際捐助帳篷,據此認為這些帳篷很可能是在發放環節流出的。對此,四川省民政廳在境外捐贈款物的管理方面規定,對接收的國際及境外捐贈款物,要通過電視、電臺、報刊和互聯網公示,接受捐贈者和社會的監督檢查,各級政府部門一律不得將國際及境外捐贈款物供機關使用。(記者 王瑩)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自中新網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川司法系統經受考驗 數萬服刑勞教人員震中轉移
·四川出臺捐款管理辦法 千萬善款調撥需省長審批
·調查:41.5%的人在地震時第一個電話打給父母
·四川省公安廳免費為災民辦臨時身份證戶口簿
·四川力爭在一個月內為98%的群眾提供臨時住處
·截至22日19時汶川地震造成四川55239余人遇難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點新聞排行
 頻道特別推薦
大陸新聞 台灣新聞
港澳新聞 國際新聞
綜合新聞 圖片新聞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