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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同宣4項包機項目
東森新聞報/圖
華夏經緯網6月14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陸委會”今天宣佈,經過兩岸充分溝通,雙方主管部門已經同意四項項目包機,包括項目貨運包機、節日包機機制化、緊急醫療包機,以及急難救助與殘障(疾)等特定人道包機。“陸委會主委”吳釗燮表示,這次協商成果是比照2006春節包機模式,雙方均有共識對協商人員、時間、地點及內容不對外說明。
據報道,吳釗燮說,四項項目包機之後續執行,將由“陸委會”協調“交通部”等有關機關儘速研擬相關作業規定,並於完成行政程式後公佈實施,以利業者申請。吳釗燮強調,至於常態化貨客包機運作,雙方已同意將積極進行溝通。
在項目貨運包機方面,開放貨主限臺商,載運貨物限大陸投資設廠所需之機器、設備及相關零組件或其他特定需求;另外臺商之機器、設備亦可從大陸運回台灣;航點將是由雙方主管部門同意之航點,申請資格限兩岸航空業者並採個案審查方式。
在節日包機機制化方面,範圍限于春節、清明節、端午節及中秋節,包機期間原則上限于春節前後各14天;清明、端午及中秋三節前後各7天;台灣航點為桃園與高雄,大陸航點則是上海、北京、廣州及廈門;雙方參與航空公司各六家。
在營運班次方面,雙方全年航班總班次108班次。其中,春節期間,雙方各飛48班;另外三節則是雙方各飛12班;而春節包機期間,雙方往返上海之包機班次以各30班次為上限。
在緊急醫療包機部分,申請資格由兩岸業者參與,航點則是經雙方主管部門同意之航點。而未來的特定人道包機,申請資格仍是限于兩岸業者。
至於其他相關申請規定,陸委會表示,將是參照2006年春節包機模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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