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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辱負重" NCC全體委員決定留任到2008年初

07/25/2006/07:23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725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大法官會議”21日對NCC的委員產生方式做成違“憲”的解釋,九名委員經過三天考慮,24日發表“關鍵時刻,忍辱負重”聲明,並決定集體留任至2008131日。

 

據報道,NCC主委蘇永欽說,“通訊傳播基本法”要求兩年內,亦即後年初完成通訊傳播匯流的法製作業,屆時修“法”若推不動,至少可向自己、社會、產業界交代,加上本屆“立委”任期也到後年一月,與“立委”同進退具責任政治意義,做滿兩年是最佳時點。

 

蘇永欽強調,委員留任有絕對站得住腳的“法律”基礎,因為“大法官”解釋只認定NCC委員的產生方式“違憲”,但NCC組織本身是“合憲”的,其他機關無權接管;而且即使委員選任方式有問題,釋“憲”前後委員會做出的裁罰、通知,以及和其他單位的協商都有效,因此在“大法官”訂定的2008年底落日條款到期前,委員都可“合法合憲”的行使權利。

 

但蘇永欽也指出,“大法官”給的兩年期限沒有太大道理,NCC委員產生方式的爭議必須靠“司法”和“行政”部門合力解決,如果兩年期限到了,解決方案做不出來,他們也不奉陪。

 

蘇永欽說,“大法官”指NCC委員由政黨推薦產生,所以不受人民信賴,這種說法讓委員們無法接受,深覺受辱,一度萌生“明鏡蒙塵,不如歸去”的想法,但大家當初加入NCC,都是為了參與政企分離與政媒分離的歷史時刻而來,如果驟然請辭,通訊傳播監理業務將立即面臨空轉困境,不僅產業界陷入黑暗期,歷史時刻也將延後來臨。

 

針對行政部門後續可能採取的反制或打壓,蘇永欽強調,做到2008年初是委員共同的承諾,不是一時的情緒,因此他們會全力排除阻礙,除非出現無法對抗的“邪惡勢力”,讓委員做不了事。

 

當媒體進一步追問“邪惡勢力”是否指特定對象,蘇永欽說,“邪惡勢力”泛指所有“違法”的主張、要求或不作為;但他隨後也坦言,NCC要繼續運作,必須在人事及預算上獲得“行政院”的支援,不排除近日親赴“行政院”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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