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夏經緯網7月2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審計部”審核2005年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發現實際支出近新台幣4800萬元中有高達新台幣3600多萬元未提供查核、無合格憑證,不合格率高達近77%,有合格憑證的支出僅有新台幣1100多萬元,佔23%。
據報道,“審計部”已將“不合格”的3600多萬元部分從“實支數”轉列“應付數”,修正其決算,並予列管。官員說,“總統府”須補提示憑證供審核,若五年內無法審核通過,即無法列入決算核銷,將依“法”減列預算經費,並函報“監察院”、“財政部”,由“財政部”要求“總統府”繳還“國庫”,必要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由於“總統府”業務機關長官為“總統府秘書長”,屆時“總統府秘書長”須負起向經費經手人追繳責任,若“總統府秘書長”延誤追繳致公款遭受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強調,“審計部”會要求“總統府”立即補正,“不可能拖到五年”,發生下任“總統”處理爛攤子的情形。但“行政院”主計處也要協助“總統府”會計處趕緊補正憑證。
“審計部”查核過程也發現“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先前秀出沒抬頭的單據。官員說,類似的單據不少,由於無法交代案據或用途,例如“總統府”聲稱用於尾牙摸彩,卻交代不出誰摸到禮品;聲稱用於吃飯,卻說不清為何吃飯、和誰吃飯,這些原本就有缺失又交代不清的單據,都從實支數轉列應付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