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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10月12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立法院”今天上午繼續召開二次罷免審查會,受邀出席的“國務機要費”證人李慧芬在接受“立委”李慶華詢問時表示,她確實曾經在2003年7月26日親眼看到吳淑珍收受發票,而她個人至少有1000多萬元的發票流入“國務機要費”。
據報道,李慧芬表示,她日前返臺接受檢察官陳瑞仁的訊問時,陳瑞仁確實提過陳水扁的大陸網民龔金源。“立委”李慶華說,這證實龔金源的確是假網民:“假發票是偽造文書罪,沒有把‘國務機要費’交給假網民,則是貪污罪。”
李慧芬也透露,要找扁嫂吳淑珍“喬事情”,要先向吳淑珍表姐開設的畫廊來買畫,根本是變相收賄:“我的台灣紅要請吳淑珍去剪綵,可是遲遲都沒有響應,我姐姐就指點我,需要去一個畫展買個畫,我也搞不清楚,就被姐姐硬拉去畫廊買畫。買了畫之後,吳淑珍就來剪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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