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台灣新聞

 


台北市府員工爆:扁曾用市長特別費支付自家水電費

11/19/2006/08:07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1119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市政府秘書處會計室主任周秀霞昨日表示,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不僅用特別費支用自宅水電、瓦斯等生活費用,也用特別費犒賞員工。

 

據報道,台北市長馬英九最近捲入特別費爭議,令許多台北市府員工很心疼,有員工向國民黨“議員”檢舉,陳水扁市長任內違“法”濫用特別費,竟挪為水電、瓦斯等家用,離譜的是連自家插花費都報賬。

 

在國民黨“議員”的要求下,秘書處會計室清查歷年賬冊,果然發現1995年度至1999年度陳水扁市長任內,使用特別費支出自家生活開銷的賬冊,也發現陳水扁固定用特別費犒賞員工,而且到了年底犒賞員工的獎金也有暴增情形,應該是和馬英九一樣,會在年底給員工多一點獎金。

 

周秀霞表示,民進黨民代質疑市府篡改馬市長特別費支用明細,完全不是事實,兩本賬冊的特別費支用總額完全相符,只是分類支出有變動,這是控制款和實支記賬的差別,台北市府絕未造假。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惠敏、林奕華昨天公佈陳水扁挪用市長特別費明細,要求陳水扁歸還公款,包括水電、瓦斯及插花等費用,四年合計四十萬四千七百六十一元。

 

根據台北市政府會計室公佈的資料,陳水扁在19951999年間擔任台北市長,用特別費支付民生寓所的水費合計五萬多元、電費二十三萬二千多元、瓦斯費三萬七千多元、插花費八萬三千多元。

 

“連插花費都可以支付,還有什麼費用不能支付?”林奕華表示,馬英九未住市長官邸,一直住在自宅,水電瓦斯等家用全部自付,依“法”也不得編列預算,陳水扁住在民生寓所自宅,依“法”也不得編列公務預算支付水電等生活費用,可是陳水扁卻公然違“法”。

 

對此,臺“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這是政治烏賊戰術,“府方”不予響應。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檢方偵辦呂蘇遊謝特別費欲採創新方式 暫不公佈
·國民黨團反擊:扁呂遊蘇謝都將特別費入個人帳戶
·檢調已調閱呂秀蓮特別費明細 遊蘇謝將逐一被調取
·國民黨挺馬 吁扁與呂遊蘇謝捐出"特別費"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點新聞排行
 頻道特別推薦
大陸新聞 台灣新聞
港澳新聞 國際新聞
綜合新聞 圖片新聞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