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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11月1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市政府秘書處會計室主任周秀霞昨日表示,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不僅用特別費支用自宅水電、瓦斯等生活費用,也用特別費犒賞員工。
據報道,台北市長馬英九最近捲入特別費爭議,令許多台北市府員工很心疼,有員工向國民黨“議員”檢舉,陳水扁市長任內違“法”濫用特別費,竟挪為水電、瓦斯等家用,離譜的是連自家插花費都報賬。
在國民黨“議員”的要求下,秘書處會計室清查歷年賬冊,果然發現1995年度至1999年度陳水扁市長任內,使用特別費支出自家生活開銷的賬冊,也發現陳水扁固定用特別費犒賞員工,而且到了年底犒賞員工的獎金也有暴增情形,應該是和馬英九一樣,會在年底給員工多一點獎金。
周秀霞表示,民進黨民代質疑市府篡改馬市長特別費支用明細,完全不是事實,兩本賬冊的特別費支用總額完全相符,只是分類支出有變動,這是控制款和實支記賬的差別,台北市府絕未造假。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惠敏、林奕華昨天公佈陳水扁挪用市長特別費明細,要求陳水扁歸還公款,包括水電、瓦斯及插花等費用,四年合計四十萬四千七百六十一元。
根據台北市政府會計室公佈的資料,陳水扁在1995至1999年間擔任台北市長,用特別費支付民生寓所的水費合計五萬多元、電費二十三萬二千多元、瓦斯費三萬七千多元、插花費八萬三千多元。
“連插花費都可以支付,還有什麼費用不能支付?”林奕華表示,馬英九未住市長官邸,一直住在自宅,水電瓦斯等家用全部自付,依“法”也不得編列預算,陳水扁住在民生寓所自宅,依“法”也不得編列公務預算支付水電等生活費用,可是陳水扁卻公然違“法”。
對此,臺“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這是政治烏賊戰術,“府方”不予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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